(安装300条)新版
浙江省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提高质量的若干意见
(安装300条)新版
浙江省安装行业协会
2008年5月
参与修订编写人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文娟、王智春、方学东、方豪松、石修仁、朱志航、刘尧增、郑华孚、杨晓华、俞杏梅、钱大治、钱申书、曹后湧、黄兴良、黄思祖、章天宝、傅慈英
第一部分 给水、排水工程
一、管架的制作和安装
管架(包括支架、吊架及固定、活动、导向等各种构造形式)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规范规定及标准图集要求。
1.制作
(1)管架的构造应正确,不得做成使管子固定为侧抱或倒抱型式;不得做成角钢或槽钢内侧朝上的型式。上述描述如下图所示。
公称直径DN≤40的管子宜采用L型支架;DN≥50的管子宜采用门型支架。
(2)制作管架钢材的切割下料宜用机械加工;禁止用气焊、电焊在管架上割孔,应用机械钻孔。
(3)同规格的角钢或槽钢管架应采用45°拼角成90°的制作方法,弯制后的各边保持在同一平面内,平整不翘角。
(4)管架的组对焊接应满焊,焊缝饱满成型好,焊后药皮和飞溅物要清理干净。
(5)管架组对焊接完成后,经除锈刷两道防锈漆、一道调合漆,油漆干燥形成漆膜后才能将管架安装固定。
(6)管架油漆漆层应完整、色泽光亮、厚薄均匀、无流淌、漏刷现象。
(7)管架安装固定后,管子与管架固定前应消除管架上沾染的建筑垃圾等杂物,并刷第二道调合漆(面漆),并应对安装过程中造成管架油漆破损的部位进行修补刷漆。
(8)各专业共用的综合支架(管架)制作,除遵守前述规定外,应确保各管线在支架上固定布局合理、安装牢固,管线的中心线、标高等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安装
(1)管架的定位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管架的设置和数量以及构造型式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2)成排的管架应排列整齐,标高一致。
(3)管架与建筑结构间的固定:
1)端部埋入砖或混凝土结构预留洞的悬挑式管架,应确保埋入深度,并用细实混凝土填实,表面应抹平。
2)与预埋铁板焊接固定的管架,应确保焊缝的长度,每个固定点至少有两条不同位置的焊缝;焊接应满焊,焊缝饱满成型好,焊后药皮和飞溅物要清理干净。
3)用膨胀螺栓固定管架,膨胀螺栓的大小和数量应与固定管架用的钻孔大小和数量相匹配;螺栓埋入式膨胀螺栓管架固定后外露的长短一致;螺母埋入式膨胀螺栓管架固定后螺钉应拧紧拧平。
4)用膨胀螺栓在钢筋混凝土梁上固定管架,膨胀螺栓的位置应尽量设在梁高1/2以上的受压区,最下面的螺栓距梁底不得小于100mm。禁止在梁底打孔埋设膨胀螺栓安装管架。
5)在已承力的钢结构上固定管架,应尽量在钢结构制作时预设固定管架的专用部件,管架与部件间可焊接或螺栓连接。
6)若承力钢结构上无固定管架的专用部件,需直接在钢结构上开孔或电焊固定管架,应经结构设计单位同意。开孔应采用机械开孔,严禁在钢结构上气焊或电焊割孔。
(4)管道井内立管管架应合理设置承重支架或支座,DN≤200的立管每5层设置一个,DN>200的立管每3层设置一个,两个补偿器间的管应设置承重支架,其余按规范要求设置立管固定管架。管架应明装在承重结构上,不得埋入分隔墙或地坪内。
(5)管架上的木托或管座应设置正确,固定用的抱箍安装完毕螺栓外露长短应一致,螺母处加装圆平垫片。
(6)各种管道管架间的设置距离
1)非管道井内给水金属立管的管架设置与建筑物楼层高度有关,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设置1个管架,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设置管架不得少于2个;管架的高度距地面为1.5-1.8m,每层有多个管架应均匀设置,同一建筑物内管架设置高度应相同。
2)管道穿墙、接口、三通、转弯、翻高、设备进口、出口和连接件处等特殊部位,均应合理设置管架。位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距其界面不得小于200mm。
3)给水钢管水平敷设管架间最大距离如下表:
水平敷设的钢管管架间最大距离
公称直径(mm)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70 | 80 | 100 | 125 | 150 | 200 | 250 | 300 | |
---|---|---|---|---|---|---|---|---|---|---|---|---|---|---|---|
管架的最大间距(m) | 保温管 | 2 | 2.5 | 2.5 | 2.5 | 3 | 3 | 4 | 4 | 4.5 | 6 | 7 | 7 | 8 | 8.5 |
不保温管 | 2.5 | 3 | 3.5 | 4 | 4.5 | 5 | 6 | 6 | 6.5 | 7 | 8 | 9.5 | 11 | 12 |
4)给水塑料管及以塑料为主的复合管敷设管架间最大距离如下表:
塑料管及复合管管架间最大间距
直径(mm) | 12 | 14 | 16 | 18 | 20 | 25 | 32 | 40 | 50 | 63 | 75 | 90 | 110 | ||
---|---|---|---|---|---|---|---|---|---|---|---|---|---|---|---|
管架的最大间距(m) | 立管 | 0.5 | 0.6 | 0.7 | 0.8 | 0.9 | 1.0 | 1.1 | 1.3 | 1.6 | 1.8 | 2.0 | 2.2 | 2.4 | |
水平管 | 冷水管 | 0.4 | 0.4 | 0.5 | 0.5 | 0.6 | 0.7 | 0.8 | 0.9 | 1.0 | 1.1 | 1..2 | 1.35 | 1.55 | |
热水管 | 0.2 | 0.2 | 0.25 | 0.3 | 0.3 | 0.35 | 0.4 | 0.5 | 0.6 | 0.7 | 0.8 |
5)给水铜管敷设管架间最大距离如下表:
铜管管架间最大距离
公称直径(mm)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65 | 80 | 100 | 125 | 150 | 200 | |
---|---|---|---|---|---|---|---|---|---|---|---|---|---|
管架的最大间距(m) | 立管 | 1.8 | 2.4 | 2.4 | 3.0 | 3.0 | 3.0 | 3.5 | 3.5 | 3.5 | 3.5 | 4.0 | 4.0 |
水平管 | 1.2 | 1.8 | 1.8 | 2.4 | 2.4 | 2.4 | 3.0 | 3.0 | 3.0 | 3.0 | 3.5 | 3.5 |
6)沟槽式(卡箍、卡套式)连接的给水钢管在相邻两个接口间必须设置管架,管架间最大距离如下表:
沟槽式连接钢管管架间最大距离
管径(mm) | 管架的最大间距(m) |
---|---|
65-100 | 3.5 |
125-200 | 4.2 |
250-315 | 5.0 |
7)金属排水管管架应固定在建筑物承重结构上,管架的间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非管道井的排水立管,当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m时,可安装1个管架。
8)塑料排水管横管的管架,当管径大于或等于100mm、长度大于或等于3m时,在横管的始端、末端和中间每隔3个固定管架处,均需设置承重的固定管架。管架间最大距离如下表:
塑料排水管管架间最大距离
管径 | 50 | 75 | 110 | 125 | 160 | |
---|---|---|---|---|---|---|
管架间最大间距(m) | 立管 | 1.2 | 1.5 | 2.0 | 2.0 | 2.0 |
横管 | 0.5 | 0.75 | 1.1 | 1.3 | 1.6 |
9)有热伸长的滑动管架,其滑动支座的定位,应向热膨胀相反方向偏移△L/2(△L为管道的热伸长量),以使管道热胀时滑动支座及整体管架中心线吻合。
10)吊架的吊杆安装应垂直,长度能调节。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要考虑热伸长量对吊杆垂直度的影响。
11)建筑物外墙雨水管直弯排水口上方150mm处应设置固定管架;管道井内的立管在弯入地坪内的弯头处应设置承重支座。
12)大口径的阀门(D≥100mm)和部件处应专设管架,不得使管道承受阀门的重力或操作时的作用力。
二、给水管道安装
管材及配件必须具有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技术标准规定或设计要求。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1.镀锌钢管安装
(1)螺纹连接的镀锌钢管连接处应有2~3扣的外露螺纹,经清除多余的麻丝填料后对外露螺纹做防腐处理。
(2)螺纹连接的镀锌钢管和组焊后经镀锌需二次安装的法兰连接镀锌钢管严禁焊接。螺纹连接的镀锌钢管需法兰连接应采用镀锌丝扣高颈法兰。
(3)沟槽式连接管口两端应平整,对口无明显缝隙,沟槽尺寸应均匀,卡箍(卡套)安装方位应一致,其螺栓紧固后管道应平直,无强行组装现象。
(4)连接法兰的螺栓,其长度和直径应与法兰匹配,紧固后螺栓露出丝扣长度不大于螺栓直径1/2的。螺母处有圆平垫片。镀锌法兰应采用镀锌的螺栓等紧固件。
(5)镀锌钢管与非镀锌管架接触处要用塑料或橡胶类软垫层隔离,以防电化腐蚀。
2.PP-R等塑料管安装
(1)PP-R管(聚丙烯管)采用热熔连接,连接后管道接合处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凹凸不均匀现象。
(2)ABS管(丙烯腈一丁二烯一苯乙烯的共聚物管,又称工程塑料管)可采用粘接连接或热熔连接;PEX管(交联聚乙烯管)可采用粘接连接;塑料与金属复合管采用专用金属管件连接。特殊加工的塑料管可采用专用管件连接或随带的法兰连接。
3.钢管焊接安装
1)冲压弯头等管道配件的外径应与管子的外径相同。
2)焊接对口的错边量,不应超过管壁厚度的10%,最大不超过2mm。
3)管壁厚度大于或等于3mm的对口焊接,焊口应作坡口处理。
4)管子与法兰焊接,管端应伸进法兰厚度的1/2~2/3,内侧焊缝为一遍成型。外侧焊缝焊两遍成型。
5)焊缝外观成型好,焊缝宽度至少应大于2倍管材厚度,高度不低于母材表面,两者圆滑过渡,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无裂纹,焊缝无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焊接后药皮、飞溅物等清理干净。
4.铜管安装
1)铜管可采用专用接头或焊接连接。
2)铜管焊接连接:当管径小于22mm时,宜采用承插法或套管法连接,承插法连接承口应迎介质流向;当管径大于或等于22mm时,宜采用对口焊接。
5.不锈钢管安装
1)不锈钢管的连接采用专用管件胀接、氩弧焊焊接或长压、环压连接。
2)不锈钢管管架的设置可参照碳钢钢管的管架设置规定执行。不锈钢管采用碳钢管架固定时,两者之间应有绝缘软垫层隔离。
6.给水管道与建筑物间的关联
1)管道穿过建筑物地下外墙应采取防水措施、穿过建筑物变形缝两侧应设置软接头及固定架,管道穿越防火卷帘应设置防火套管,并采用防火填料封堵。埋地的金属管道应采取防腐措施。
2)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不得有管道接口设在套管内。
(1)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中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套管的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
套管与管道间的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滑膏填实,端面光滑。
(2)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
套管与管道应在同一中心线上,其间的缝隙为20~30mm,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端面光滑。
7.给水管道安装特定要求
1)给水管道在试压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应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2)冷、热水管道平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下平行安装,热水管在冷水管上方;
(2)左、右平行安装,热水管在冷水管左侧。
3)起冷热补偿作用的管道伸缩节、补偿器,其安装前应按照规定进行预拉伸,其前后500~1000mm管段内应设置管架。金属波纹伸缩器固定杆螺母在安装后不得锁紧,需有补偿余量。
8.箱式消火栓安装
1)栓口应朝外,消火栓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为±10mm。
3)阀门中心距箱侧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允许偏差为±5mm。
4)消火栓箱体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5)水龙带盘放正确,水龙带与快速接头间应有双道绑扎以确保牢固。
6)自救式消防箱、组合式消防箱箱内各类装置件应齐全、有效。
7)箱体涂层或油漆完好,清洁干净,管口装饰圈齐全、美观。
9.阀门试验
1)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的抽检,抽检的数量以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分批,每批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
2)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3)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其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其公称压力的1.1倍。
4)试验以在试验持续时间内试验压力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为合格。
5)阀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的持续时间如下表所示。
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阀门公称直径 DN(mm) | 最短试验时间(s) | ||
---|---|---|---|
严密性试验 | 强度试验 | ||
金属密封 | 非金属密封 | ||
≤50 | 15 | 15 | 15 |
65~200 | 30 | 15 | 60 |
250~450 | 60 | 30 | 180 |
6)阀门强度试验是为检验阀门整个壳体及密封填料的强度;阀门严密性试验是为检验阀门阀瓣的严密性,以防止内漏。
三、排水管道安装
管材及配件均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连接用的胶粘剂等辅助材料经试验证明有效并符合质量要求。
1.生活污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
1)生活污水铸铁管的坡度如下表所示。
生活污水铸铁管的坡度
项次 | 管径(mm) | 标准坡度(‰) | 最小坡度(‰) |
---|---|---|---|
1 | 50 | 35 | 25 |
2 | 75 | 25 | 15 |
3 | 100 | 20 | 12 |
4 | 125 | 15 | 10 |
5 | 150 | 10 | 7 |
6 | 200 | 8 | 5 |
2)生活污水塑料管的坡度如下表所示。
生活污水塑料管的坡度
项次 | 管径(mm) | 标准坡度(‰) | 最小坡度(‰) |
---|---|---|---|
1 | 50 | 25 | 12 |
2 | 75 | 15 | 8 |
3 | 110 | 12 | 6 |
4 | 125 | 10 | 5 |
5 | 160 | 7 | 4 |
2.污水管道上管件及附件的设置
1)室内的横管与横管、室内外横管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或四通,或90°斜三通或斜四通。排水立管转向为横管,其连接的弯头应采用2个45°弯头呈90°或采用曲率半径不小于管径4倍的90°弯头。
2)检查口的设置
(1)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低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检查口。
(2)如建筑物仅为两层,可仅在底层立管上设置检查口。
(3)如该层内装有乙字弯管,则在乙字弯管的上部应设置检查口。
(4)检查口中心的高度距地面为1m,允许偏差为±10mm。
(5)暗装的立管,其检查口位置的墙面上应安装检修门。
3)清扫口的设置
(1)在连接2个及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以上其他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
(2)楼板下面悬吊敷设的污水横管,其清扫口应设在该楼板的地面上。
(3)污水横管端部设置的清扫口,其与横管相垂直的墙面间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0mm,如用堵头替代清扫口,则最小距离不得小于400mm。
(4)在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较长污水横管直线管段上,应按施工设计要求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其间距可参照下表执行。
污水横管较长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最大间距
管径(mm) | 50 | 75 | 90 | 110 | 125 | 160 |
---|---|---|---|---|---|---|
间距(m) | 10 | 12 | 12 | 15 | 20 | 20 |
4)屋面上通气管的设置
1)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相连接。
2)不上人屋面,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3)上人屋面,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装有支架确保稳定牢固。如为金属制成的通气管及支架,应有防雷接地措施。
4)如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部600mm,应尽量将通气管设置在屋顶建筑物无门、窗的一侧。
3.塑料排水管的伸缩节设置
1)塑料排水管上的伸缩节,在立管上采用承插式伸缩节,在横管上采用锁紧式橡胶圈伸缩节。
2)当建筑物层高小于或等于4m时,立管上每层应设一个伸缩节;当建筑物层高大于4m时,应根据立管设计算伸缩量和伸缩节允许伸缩量确定伸缩节的个数。
3)横支管、横干管、器具通气管、环形通气管和汇合通气管等横管上无汇合管件的直线管段大于2m时,才应设伸缩节,但伸缩节间最大距离不得大于4m。
4)伸缩节的位置,如有水流汇合管件应与其靠近。如立管上无其他管件,则该层立管的伸缩节应设在中间位置,以使上下管段的伸缩量保持均匀。
4.高层建筑明敷塑料排水管的阻火圈或防火套管设置
1)当立管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时,在楼板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500mm的防火套管。防火套管的周围要筑有厚度不小于20mm宽度不小于30mm的阻火圈
2)当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的横管与暗敷的立管相连时,在横管贯穿墙体的部位应设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300mm的防火套管,防火套管的明露部份长度不宜小于200mm。
3)横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时,穿越处两侧均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500mm的防火套管。
四.雨水管道安装
1.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相连接。
2.雨水斗应固定在屋面的承重结构上,雨水斗边缘与屋面相连接处应严密不漏。
3.不得在室内套接雨水斗。
五、室内排水管安装允许偏差如下表所示。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允许偏差表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允许偏差表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毫米) | |||
---|---|---|---|---|---|
1 | 坐标 | 15 | |||
2 | 标高 | ±15 | |||
3 | 横管纵横方向弯曲 | 铸铁管 | 每米 | ≯1 | |
全长(25米以上) | ≯25 | ||||
钢管 | 每米 |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毫米 | 1 | ||
管径大于100毫米 | 1.5 | ||||
全长(25米以上) |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毫米 | ≯25 | |||
管径大于100毫米 | ≯38 | ||||
塑料管 | 每米 | 1.5 | |||
全长(25米以上) | ≯38 | ||||
钢筋混凝土管 | 每米 | 3 | |||
全长(25米以上) | ≯75 | ||||
4 | 立管垂直度 | 铸铁管 | 每米 | 3 | |
全长(25米以上) | ≯15 | ||||
钢管 | 每米 | 3 | |||
全长(25米以上) | ≯10 | ||||
塑料管 | 每米 | 3 | |||
全长(25米以上) | ≯15 |
六、卫生器具安装
卫生器具应表面完整无破损,器具及其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或施工设计图纸要求。
1. 卫生器具应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安装固定,禁止用水泥直接埋设固定。
2. 卫生器具安装允许偏差如下表所示。
卫生器具安装允许偏差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
---|---|---|---|
1 | 坐标 | 单独器具 | 10 |
2 | 成排器具 | 5 | |
3 | 标高 | 单独器具 | ±15 |
4 | 成排器具 | ±10 | |
5 | 器具水平度 | 2 | |
6 | 器具垂直度 | 3 |
3. 排水栓和地漏安装应平整、牢固,入水口平面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
4.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小于50mm,地漏的中心位置与地砖饰面协调美观,方形地砖上的地漏应居中心位置。
5.台盆等卫生器存水弯应与器具设置在同一楼层,以便于维修。成排器具安装时,其存水弯方向应保持一致。
6.小便斗等卫生器具与墙面、地面的接触部位边缘需打胶处理,打胶要做到整齐美观。
7.卫生器具配件安装后应完好无损,平整牢固、接口严密、启闭灵活、表面洁净、装饰罩齐全。
七、试压和试验
1.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作注明时,各种材质的室内给水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2.室内给水管道系统试压和检验的方法是:
(l)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
(2)塑料给水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观测lh,压力降不得大于0.05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1.15倍,稳压2h,压力降不得大于0.03Mpa,同时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
3.隐蔽或埋地的室内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均应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被隐蔽系统管道中最低处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4.灌水试验的检验方法应是满水15min水面有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均以液面不降,进行检查管道和接口以不渗不漏为合格。
5.吊平顶内和可上人的夹层内的排水管道均属于隐蔽工程,应做灌水试验。
6.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的球径不小于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八、管道的标识
1.除埋设在建筑物内或埋地的管道外,管道表面或其保温外壳的表面,应有明显的标识。
2.管道标识包括:颜色色标、介质流向和介质的拉丁文代号。
3.管道三种标识的选定和具体位置应符合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或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九、采暖或热水管网的节能
1.采暖工程的节能施工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中有关规定。
2.给排水工程的热水管网保温施工宜参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 建筑电气工程
一、电线、电缆导管敷设
导管的材质、型号和规格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有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1.导管加工
1)黑铁的电线、电缆导管,又称非镀锌钢导管,其内壁和外壁均应防腐,若埋入混凝土中,可仅作内壁防腐处理。直埋在土层内的要在外壁刷两度沥青或按设计要求做特殊的防腐处理。
2)下料切断时,管口处应平整光滑、无毛刺,断面与管的轴向垂直。
3)明配的电线导管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若两盒箱间的导管仅有一个弯时,则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4)暗配的电线导管其弯曲半径均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若埋入地下或混凝土内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5)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被保护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
6)导管弯曲加工时,弯头处应呈圆滑曲线,不得有起褶、开裂现象,弯扁度不大于10%。
7)成排导管的弯曲,若为平面状弯曲,其弯头的尺寸应保持一致;若为侧向弯曲,应调节弯曲半径使各管子的弯头相互靠拢形成套弯,以保持整齐美观。
8)大口径塑料绝缘导管热弯时,弯头处不应有变色现象。
2.导管连接
1)钢导管的连接
(1)镀锌和薄壁的导管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套管紧定连接、套管卡压式连接等方法。严禁采用任何形式的熔焊连接。
(2)非镀锌的黑铁导管可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焊接连接。
(3)导管螺纹连接后,接口处的外露螺纹不宜多于 2~3扣。拧入的螺纹不少于 5扣。
(4)导管连接处的接地连通,镀锌和可挠金属管在连接处两端应采用专用接地线卡将接地线连通,接地线为铜软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
4mm2;非镀锌的黑铁导管连接处两端可焊接跨接接地线,其为直径不小于
6mm的圆钢,两端的焊缝长度各自为圆钢直径的1.5~3倍。
2)绝缘导管的连接
(1)绝缘导管连接采用专用连接件,管子与专用件的插入结合面处涂以胶粘剂。
(2)管与管的连接件为同材质的专用套管,管子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
(3)管与盒箱等器件连接,盒箱上应具有可插入管子的专用件,其可插入深度为管子外径的1.1~1.8倍。
3)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连接
(1)两者的连接采用专用接头,如螺纹旋入式的或胀圈紧固式的,连接处紧固、密封良好。
(2)金属柔性导管与金属刚性导管间的接地导通应良好,两者的接地连接线为铜芯软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但金属柔性导管不能作为接地或接零的接续导体。
3.导管安装
1)导管安装有明配、暗配两类,明配指导管敷设在建筑物外表面,不为建筑结构物所遮挡。暗配指导管埋设在建筑物或地面内,为建筑结构物所遮挡。装在吊顶或可上人夹层内的沿建筑物外表面敷设的导管按明配要求敷设。
2)导管明配
(1)导管明配用的支架,其制作要求及与建筑物固定方法可参照第一部份管架的制作要求,但其具体尺寸和材料规格应按照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图纸或相关施工标准图集。
(2)明配导管应横平竖直,成排的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距终瑞、弯头中点或离柜、台、箱(盒)、盘边缘等的距离150~500mm范围内应设有管卡。如采用扁钢或元钢做吊架时应适当位置加防晃支架。直线段管卡间最大距离如下表所示。
明配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
敷设方式 | 导管种类 | 导管直径(mm) | ||||
---|---|---|---|---|---|---|
15~20 | 25~32 | 32~40 | 50~65 | 65以上 | ||
管卡间最大距离(m) | ||||||
支架或 沿墙明敷 | 金属厚壁导管 | 1.5 | 2.0 | 2.5 | 2.5 | 3.5 |
金属薄壁导管 | 1.0 | 1.5 | 2.0 | — | — | |
刚性绝缘导管 | 1.0 | 1.5 | 1.5 | 2.0 | 2.0 |
(3)吊顶内配管不得将导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
(4)导管与其他管道间的最小距离如下表所示。
导管与其他管道间的最小距离
管道名称 | 敷设方式 | 间距(mm) | |
---|---|---|---|
蒸汽管 | 平行 | 管道上 | 1000 |
管道下 | 500 | ||
交叉 | 300 | ||
暖气管热水管 | 平行 | 管道上 | 300 |
管道下 | 200 | ||
交叉 | 100 | ||
通风、给排水 及压缩空气管 | 平行 | 100 | |
交叉 | 50 |
注:暖气管、热水管经保温后,相应最小距离应参照通风、给排水及压缩空气管的距离要求。
(5)导管应尽量不沿如锅炉炉墙、热交换器等的发热表面敷设,如局部不可避免需采取隔热措施。
(6)明配导管水平或垂直敷设,其水平度或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小于每米1.5‰,全长不得大于管外径的1/2。
(7)室外明配导管端部,应有防止雨水或凝结水侵入措施,如装设防水弯头或导线加套柔性软管后引入设备的接线盒。
3)导管暗配
(1)在楼板或墙体等建筑物内暗配导管,其埋设深度与建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在现浇混凝土楼板内埋设导管,应位于两层钢筋之间。
(2)绝缘导管在墙体等建筑物上剔槽敷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3)暗配导管的盒箱埋设位置应正确,与建筑物最终装饰面平齐,如盒口埋深小于20mm,要用水泥砂浆修边,大于20mm,应加同材质套盒接长,金属盒应做好接地。盒箱与开关等面板间不应留有空隙。
4)导管与设备、器具的衔接
(1)导管进入箱、盒、柜的面板处必须以机械开孔,严禁用气焊或电焊割孔,角孔尺寸应和管吻合。
(2)刚性导管与箱、盒、柜面板的连接:当管径在
50mm及以下时,应以锁紧螺母固定,管口露出锁紧螺母不宜多于 2~3扣;当管径在
63mm及以上时,可以点焊固定,管口露出内壁不宜多于
3~5mm,点焊固定后应补刷底漆和面漆。
(3)刚性导管进入底部无封板的落地式柜、台、箱、盘时,管口应高于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所有管口在穿入电线或电缆后均应作密封处理。
(4)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刚性导管可以经柔位导管与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两端应有专用接头,以确保与刚性导管和设备、器具连接的可靠牢固。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应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应大于1.2m。
二、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安装
线槽和桥架应在建筑结构基本完成后,经测绘制图委托加工订货,尽量减少现场改制和变动外形尺寸:插接母线必须在建筑物结顶和与其安装相关的建筑物完成后(装饰工程除外),经测绘制图委托加工,施工现场不能改制,如需变更由制造单位进行。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必要时具有组装技术说明书。
1.线槽、桥架安装
1)线槽、桥架的接续处连接应紧密,连接用螺栓应由内向外穿,即螺栓的螺帽位于外侧,外露的扣2-3扣。
2)金属线槽、桥架及其支架和从线槽、桥架引出的金属导管均必须接地或接零,并符合以下规定:
(1)全长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
(2)非镀锌的金属线槽和桥架的连续板两端应跨接铜接地线,接地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300的桥架应采用大于6mm2的铜线。
(3)镀锌的金属线槽和桥架的连接板两端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应有防松装置的连接螺栓。
3)线槽和桥架安装的水平度或垂直度,为其长度的2‰,全长允许偏差不大于20mm。
4)钢线槽和桥架,其直线段长度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的线槽和桥架,其直线段长度超过15m,均应设置伸缩节。伸缩节的功能可由线槽或桥架连接板上的长圆孔完成,该孔的螺栓不能过度拧紧,以利温度变化时线槽或桥架可以伸缩滑移,但伸缩节用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接地线。
5)线槽和桥架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置补偿装置。
6)线槽和桥架不应平行敷设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上方,也不宜平行敷设在给排水管道和采暖及热水管道的下方。
7)线槽和桥架与相关管道的平行或交叉的最小净距离如下表所示。
线槽和桥架与管道间的净距
管道类别 | 平行净距(m) | 交叉净距(m) | |
---|---|---|---|
一般工艺管道 | 0.4 | 0.3 | |
易燃易爆气体管道 | 0.5 | 0.5 | |
热力管道 | 有保温层 | 0.5 | 0.3 |
无保温层 | 1.0 | 0.5 |
8)线槽和桥架的各式支架构造和设置间距、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当采用元钢作悬吊支架的吊杆时,应每隔10m左右设置一个刚性较好、用型钢制作的防幌支架。
9)线槽桥架支架水平间距1.5-2m,垂直≯2m。
10)线槽桥架支架必须接地良好。
2. 插接母线安装
1)插接母线各段的规格和长度及插接接口应与加工制作图相符。组装前应对每段的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用1000伏兆欧表摇测的相间、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均应大于20MΩ。
2)插接母线的连接方法及特殊支架的设置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3)插接母线各段间连接应保持母线与母线对准、外壳与外壳对准,自然地而不应强行组装,不使导致母线或外壳受到额外应力。
4)插接母线的金属外壳及其固定支架均应良好接地或接零,且全长不得少于两处与接地或接零干线连通。
5)插接母线悬吊安装防幌支架的设置、穿越建筑物变形缝处的处理、与管道间的关系按照接线槽、桥架安装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管配线和电缆敷设
1.电管配线
1)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或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在同一导管内。电线严禁在导管内有接头。
2)电线在线槽内敷设要有一定的余量,应按同一回路分段绑扎,绑扎间距不得大于2m,在转角处和直线段适当间距各点进行固定。电线在线槽内不应有接头。电线不应敷设在桥架内。
3)线槽内电线不宜超过线槽截面积60%。敷设完毕后,线槽应加盖,盖板齐全平整不跷角,紧固件完整不脱落。电线不宜直接在电缆桥架内敷设。
4)建筑物内使用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一致,相线分别为A(L1)——黄色、B(L2)——绿色、C(L3)——红色,零线(N)为淡蓝色,保护线(PE)为黄绿相间色。开关线和控制线的绝缘层颜色不应与相线、零线、保护线相同。
2.电缆敷设
1)三相或单相供电回路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导管内。
2)电缆可敷设在线槽或桥架内,排列应整齐尽量避免重叠交叉,垂直或超过45度斜向敷设的,应按规范规定设置固定点。
3)电缆在电缆沟内应敷设在支架上,进出电缆沟应做封堵,电缆穿越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楼板处至少每两层作一处封堵,在电缆井内穿越楼板处每层均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
4)电缆敷设后,应在电缆的首端、末端、分支处、转弯处、电缆竖井两端等处设置标志牌,标志牌应标明线路编号、规格型号、用途及起迄地址。
3.导电芯线连接
1)电线或电缆的芯线与用电设备、器具的导电端子连接应紧固,垫片齐全,连接处根部的芯线绝缘应完整,在设备、器具接线盒内连接后,导电裸露部分的不同相间、对地间最小距离不应小于8mm,否则应采取绝缘防护措施。
2)截面积为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可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3)截面积为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应先拧紧搪锡或压上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4)截面积大于2.5 mm2的多股铜芯线与设备、器具连接,应焊接或压接端子后再连接。
5)为确保安全,开关、插座的接线端子只连接一根电线,当接线桩孔较大时,需将芯线折成双线,以使紧定牢固。同样原因,在配电箱、柜接线端子的螺栓上宜接一根电线,最多不超过两根,若接二根电线时,中间应加镀锌垫片,以使导电接触良好、紧固可靠。
6)单股芯线或多股芯线搪锡后均做成“羊眼圈”状与设备、器具连接,其孔径应与连接螺栓直径相匹配,“羊眼圈”的旋转方向应与螺栓拧紧方向一致。
四、配电箱安装
配电箱包括低压的中间箱和终端箱,是供电及控制用电的关键设备,涉及用电设备的用电可靠性和安全性,安装前应对箱内开关、熔断器、保护电器等元器件的型号规格与设计图纸比照检查其符合性,并确认完好状态。
1.在三相五线制的供电系统中,配电箱内应设置中性线(N)和保护线(PE)汇流排,各回路的中性线和保护线由各自的汇流排引出,相互间不得绞接。
2.配电箱、盘、柜的引入、引出电源线或控制线均应有明显标识。
3.二次回路的测量和控制线端子编号与接线图编号一致。
4.配电箱面板内侧,应标明可供维修人员使用的系统图,系统图标识清楚、正确。
5.配电箱内电气连接或机械连接所使用的螺栓均应为镀锌制品,且防松紧固的零件齐全。
6.配电箱安装盘面平整、水平垂直、位置合理,标高正确。
7.箱内配线整齐,横平竖直,绑扎固定。
五、开关插座灯具安装灯具
灯具、插座和开关的安装,应注意灯具的规格与光源的功率相互匹配,即灯具允许的最大光源功率要大于或等于实际使用光源的功率。同时还应注意开关和插座的额定电流要大于被控电流或实际用电电流。
1.普通灯具安装
1)灯具安装应牢固,严禁使用木楔固定灯具,每套灯具固定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于2个。
2)当灯具重量大于3kg时,灯具应固定在横板预埋的吊钩或螺栓上,亦可采用带粘胶水泥的埋入式螺钉固定灯具。
3)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挂钩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
4)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5)弯杆壁灯应装有斜拉的吊攀。
6)普通吊线灯,灯具重量在0.5kg以下,采用软电线自身承重吊装,灯具重量大于0.5kg,应采用吊链承重吊装,将软电线编叉在链内,软电线不应承力。
7)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8)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灯具表面温度大于60℃的灯具,安装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或散热等措施;当灯具采用白炽灯泡、卤钨灯管作光源时,灯具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饰材料或可燃物件上。
9)安装在吊平顶上的照明灯具,应有接线合端子放在合内,其引入、引出的电线均应有导管保护、电线不得裸露。
10)庭院灯的每套灯具应配有熔断器保护,熔断器盒内熔丝齐全,其规格与灯具适配。
11)灯具的安装高度离地小于
2.4m时,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并应接在专用的带有标识的接地螺栓上。
12)灯具的附件如镇流器蓄电池应单独装在支架上。
2.景观照明灯安装
1)金属构架、灯杆、灯具金属外壳、引向灯具的金属软管等可接近导体均应接地或接零可靠。
2)每套灯具的导电部份对地绝缘电阻值应大于 2MΩ。
3)在人行道等人员往来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如无围栏防护,其安装高度在距地面2.5m以上。
4)在建筑装饰立面上固定景观照明灯具,其钢制支架应经热镀锌处理,固定用的螺栓等紧固件亦应热镀锌或采用铜合金、不锈钢材料制成,尽量避免锈蚀污损损坏装饰面的外观。
3.平顶上灯具布置
1)平顶上的灯具应尽量与其他元器件(如消防工程的火灾探测器、自动喷淋头,通风工程的散流器和喇叭等)应协调布置做到居中对称成排成线,既保持互不干扰,又和谐美观。
2)成排安装或呈图案安装的中心偏差应不大于5mm。
3)光带等装饰灯具的棱线和布局应与整个建筑装修的风格协调,灯饰的色彩应与建筑装饰和谐一致。
4.开关安装
1)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的外侧边缘距门框宜为0.15~0.2m,开关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3m。
2)并列安装的同型号开关距地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差不应大于lmm,同一室内安装的开关高度差不应大于5mm。
3)同一建筑物的开关分合方向应一致,并列安装的开关或同一室内的开关对灯具的控制有序不错位。
4)暗装开关,金属盒应接地,盒的四周与建筑物间不应有空隙,盒内清洁无锈蚀,无建筑垃圾,开关就位后应端正、盖板紧贴墙面。
5.插座安装
1)插座安装的位置和高度符合设计要求,并列安装的同型号插座距地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差不应大于lmm,同一室内安装的插座高度差宜不大于5mm。
2)暗装插座,金属盒应接地,盒的四周与建筑物间不应有空隙,盒内清洁无锈蚀,无建筑垃圾,插座就位后应端正,盖板紧贴墙面。
3)插座的接线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
(2)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的接地(PE)线或接零(PEN)线应接在上孔,插座的地线端子不能与工作零线端子相连接。
(3)插座间的接地(PE)线或接零(PEN)线应遵循不串联连接的原则。
(4)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位必须保持一致。
(5)地线宜采用多股软线,接线应搪锡。
六、接地和防雷
电气的接地工程,有两种不同的作用和性质,一种是为电气装置能安全、可靠、稳定运行而设置的,另一种是预防大气过电压对建筑物遭受雷击而设置的,虽然两者性质有异,但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是一致的,仅需注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是因功能作用不同有不同数值的要求。
1.接地线敷设
1)埋地敷设的接地干线在引入柜、箱内后必须明露。引至变电所低压配柜下部的总PE排,可以直接相互连接,但接触面应搪锡或镀锌。如低压供电系统为TN-C-S系统,由埋地引入动力箱、照明箱的接地干线明露后与箱内的PE排用铜芯导线可靠连接。连接线的最小截面积如下表所示。
接地干线与相对PE排连接线选择
项次 项目 | 1 | 2 | 3 |
---|---|---|---|
电源相线截面积 | 小于或等于16 mm2 | 16~35 mm2 | 大于35 mm2 |
连接线最小截面积 | 与相线截面积相同 | 16 mm2 | 为相线截面积1/2 |
2)扁钢接地线的焊接不应“T”对接,扁钢或圆钢的连接不应采用对接焊,均应采用搭接焊,扁钢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扁钢宽度的2倍,圆钢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圆钢搭接应双面施焊。
3)接地线的焊接应焊缝饱满,无咬肉、气孔、夹渣等缺陷,焊后消除药皮和飞溅物后才能防腐。
4)镀锌的接地线明敷的应尽量采用机械连接,如螺栓或专用夹具连接,若需用焊接连接(以埋入地下者为例),焊后焊接处应刷防腐油漆。
5)接地线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可将接地线弯成圆弧状作补偿装置。
6)接地线在穿越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套钢管保护,钢管应与接地线导通,可采用点焊连接导通。
7)室内明敷的接地线敷设
(1)支持件的间距,水平敷设的直线段应为500~1500mm,垂直敷设的直线段应为1500~
2500mm,转弯处应固定对称,一般距转弯中点为300~500mm,设置固定点支持件时注意均匀布设。
(2)沿建筑物墙面敷设,距地面的高度应为250~300mm,接地线与建筑物墙面间的间距为10~15mm。
(3)镀锌的接地线与支持件间应采用螺栓或专用卡子固定,不应采用焊接固定。
(4)接地线表面沿长度方向,每段为15~100mm分别刷以黄色或绿色的相间条纹。
2.避雷线敷设
1)避雷线的连接要求和支持件间的距离与接地线敷设相同。
2)屋面避雷线、避雷带应采用镀锌钢材构成,安装应平直,支持件间距均匀。
3)避雷线、避雷带应设在屋面建筑物的突出部位,如屋脊、女儿墙的顶部、一般在中心位置,高度为150mm,如女儿墙宽度大于300mm时,避雷带距女儿墙外侧宜为100mm。
4)避雷线、避雷带与支持件间应采用专用卡具连接,不应焊接。避雷针顶部呈圆锥状。
5)建筑物屋顶上的其他金属物体必须与避雷线或避雷带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6)沿建筑物外墙明敷的避雷引下线应先矫正平直,垂直安装、目测无弯曲,支持件间距均匀,引下线离墙面距离宜为12~20mm。
7)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作接地体,应设置测量接地电阻的测试点,测试点的位置符合设计要求,能便于检测,每幢建筑物接地电阻测试点的数量不少于2个,测试点宜暗设在专用盒内,并备有供接线用的固定螺栓,盒的盖板有标识。测试点距地面高度宜为500mm,在住宅小区等群体建筑群中接地电阻测试点的设置应统一。
8)利用建筑物屋顶金属栏杆等作避雷接闪器时,必须导通连接,并与避雷引下线可靠连通,成为一个电气连通的整体。
9)避雷带与引下线按设计数量,连接避雷带宜呈环状网络。
3.等电位联结
1)等电位联结的干线应从接地装置或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直接连接,相互的连接不少于2处。总等电位箱前的干线应与接地装置有不少于2处连接。
2)等电位联结的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线应形成环状网络。
3)引至等电位联结的可接近导体的支线,应尽量就近连接,等电位联结的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
4)等电位联结的线路最小截面积如下表所示。
等电位联结线路的最小允许截面积
材料 | 截面(mm2) | |
---|---|---|
干线 | 支线 | |
铜 | 16 | 6 |
钢 | 50 | 16 |
七、通电试运行
电气工程通电试运行是检验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只有试运行符合要求,才能使整个工程可以竣工验收而投入生产或使用,否则应加以整改改进。
1.通电试运行前,应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对电气工程进行交接试验,并对相关的继电保护装置进行数据整定。
2.通电试运行应自电源侧向负载侧有序进行,坚持先模拟后带电、先空载后带载的原则。
3.动力工程的通电试运行应按用电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决定负荷运行时间及合格的判定,空载运行时间不少于2小时。
4.照明工程按配电箱通电试运行,公用建筑为24小时、民用住宅为8小时。以一个照明配电箱为单元,所有照明灯具均需开启,并每2小时记录运行状态一次,在连续运行时间内无故障为合格。
5.对大容量(630A及以上)的电线或硬母线的接头处,在通电试运行时,若达到设计负荷,应加强监测,并作温度抽测记录。
八、建筑电气工程节能
1.采用的荧光灯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在材料进场验收时要核查灯具的效率,要核查荧光灯镇流器的能效限定值。
2.低压配电系统选用的电线、电缆的截面积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验收时应对其截面积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3.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1)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2)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4.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第三部分 通风、空调工程
一、基本规定
1.通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其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2.施工中采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的应按规范规定需提供性能检测报告。
3.通风、空调工程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消防产品应具有消防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或有效标识。
4.通风、空调工程中采用的进口设备应具有商检合格证明文件,并具备中文的设备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5.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自检验收后,应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并形成记录。
6.通风、空调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经监理人员确认办理验收手续,并有记录。
7.通风、空调工程中从事焊接作业的焊工,必须具有合格的岗位证书。
二、风管制作
1.采用金属、非金属薄板制作的风管尺寸以外径或外边长为准;采用砖、有保温层和复合风管和混凝土砌筑的风道尺寸以内径或内边长为准。
2.风管的尺寸和板材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板材厚度选择应注意材料的性质、风管的形状和风管系统的压力及系统的功能。
3.防火的风管及其框架、密封垫料、固定支架等均应为不燃材料制成,材料的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4.金属风管的制作
1)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形拼接缝出现。
2)法兰连接的风管制作
(1)风管法兰的材料及其连接螺栓规格的选择如下表所示。
金属圆形风管法兰及螺栓规格(mm)
风管长边尺寸 b | 法兰材料规格(角钢) | 螺栓规格 |
---|---|---|
b≤630 | 25×3 | M6 |
630<b≤1500 | 30×3 | M8 |
1500<b≤2500 | 40×4 | |
2500<b≤4000 | 50×5 | M10 |
风管直径D | 法兰材料规格 | 螺栓规格 | |
---|---|---|---|
扁钢 | 角钢 | ||
D≤140 | 20×4 | — | M6 |
140<D≤280 | 25×4 | — | |
280<D≤630 | — | 25×3 | |
630<D≤1250 | — | 30×4 | M8 |
1250<D≤2000 | — | 40×4 |
(2)中、低压系统的风管法兰上螺栓或铆钉的孔距不得大于150mm;高压系统的风管法兰上螺栓或铆钉的孔距不得大于10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应钻有螺栓或铆钉孔。风管系统高、中、低压的分类及其密封要求如下表所示。
系统类别 | 系统工作压力 P(Pa) | 密封要求 |
---|---|---|
低压系统 | ≤500 | 接缝和接管连接处严密 |
中压系统 | 500<P≤1500 | 接缝和接管连接处增加密封措施 |
高压系统 | P>1500 | 所有的拼接缝和接管连接处,均应采取密封措施 |
(3)风管角钢法兰和金属支吊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表面除锈后刷二道底漆,二道面漆。
(4)风管法兰的拼接焊缝应熔合良好、饱满,无灰渣、气孔、咬肉等明显缺陷,组焊后法兰平整,其平面度允许偏差小于2mm。
(5)同一批加工的相同规格的风管法兰螺栓或铆钉孔的排列应一致,相同规格的法兰应具有互换性。
(6)风管与法兰铆接连接,应牢固无脱铆和漏铆现象,风管翻边平整、紧贴法兰,翻边宽度一致且不应小于6mm,翻边后风管的咬缝和四角处不应有开裂和孔洞。
(7)风管与法兰焊接连接,风管端部不得突出于法兰接口平面。除尘系统的风管端面凹入法兰接口平面的深度不小于5mm,焊接时内侧进行满焊,外侧采用断焊。
薄壁风管与法兰的点焊连接,焊点融合良好、间距不应大于100mm;风管与法兰紧贴,无穿透的缝隙或孔洞。
(8)不锈钢或铝的风管应尽量采用相同材质的风管法兰,若采用碳钢制作的法兰,应依据设计要求做好防腐处理。风管与法兰连接用的铆钉材质应与风管相同,至少采用能减缓电化腐蚀作用的铆钉。法兰应采用镀锌螺栓和垫片连接。
3)无法兰连接的风管制作
(1)风管的接口应采用机械加工,尺寸正确、形状规则,接口处严密。
(2)由矩形风管端部形成的薄钢板法兰折边(或法兰条)应平直,弯曲度不应大于5/1000;弹性插条或弹簧夹的规格应与法兰折边尺寸匹配,并具有相应的弹性和强度,每条的长度应为120-150mm。
(3)角件与矩形风管法兰折边四角接口的固定应稳固、紧贴、端面平整,相连处不应有缝隙大于2mm的连续穿透缝。
(4)采用C、S形插条连接的矩形风管,其边长不应大于630mm,插条规格与风管插口加工尺寸匹配,允许偏差不大于2mm。连接应平整、严密,插条两端相互压到的长度不应小于20mm。
(5)采用立咬口、包边立咬口连接的矩形风管,其立筋的高度大于或等于用角钢法兰连接的角钢宽度。同一规格风管的立咬口、包边咬口的高度应一致,折角应倾角,直线度允许偏差为5/1000;咬口连接铆钉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间距均匀,立咬口四角连接处铆固紧密、无孔洞。
(6)圆形风管无法兰连接形式、接口要求、适用范围、允许偏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弯管和三通的制作
(1)矩形风管的弯管,一般为内侧曲率半径是一个平面边长的内外同心弧形弯管所构成。当采用其他形式的弯管,若平面边长大于500mm,必须设置弯管导流片;若弯管内弧半径(r)与平面边长(a)之比(r/a)小于或等于0.25时,亦应设置导流片。导流片的数量和位置如下图、表所示。
(2)矩形风管弯管导流片的迎风侧边缘应圆滑,固定牢固,导流片的弧度与弯管一致,导流片的长度超过1250mm时,应有加强措施。
(3)圆形风管弯管中心线的曲率半径和最少分节数如下表所示。
圆形弯管曲率半径和最少节数
弯管直径D(mm) | 曲率半径R | 弯管角度和最少节数 | |||||||
---|---|---|---|---|---|---|---|---|---|
90° | 60° | 45° | 30° | ||||||
中节 | 端节 | 中节 | 端节 | 中节 | 端节 | 中节 | 端节 | ||
80~220 | ≥1.5D | 2 | 2 | 1 | 2 | 1 | 2 | — | 2 |
220~450 | D~1.5D | 3 | 2 | 2 | 2 | 1 | 2 | — | 2 |
450~800 | D~1.5D | 4 | 2 | 2 | 2 | 1 | 2 | 1 | 2 |
800~1400 | D | 5 | 2 | 3 | 2 | 2 | 2 | 1 | 2 |
1400~2000 | D | 8 | 2 | 5 | 2 | 3 | 2 | 2 | 2 |
(4)风管的三通或四通,其支管与主管的夹角宜为15~60°,制作时注意迎风方向,正确引出支管,引出后可以用弯管过渡到所需角度。
5)风管的加固
(1)圆形风管(不包括螺旋风管)直径大于800mm,且其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总表面积大于4m2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2)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mm、保温风管边长大于800mm,且其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低压风管单边面积大于1.2m2、中高压风管单边面积大于1m2,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3)非规则椭圆形风管的加固,参照矩形风管执行。
(4)加固的方法可采用楞筋、立筋、加固筋、管内支撑和用角钢或扁钢加框等形式。
(5)楞筋(或楞线)的加固,排列应规则,间隔均匀,压筋后板面不应有其他明显变形。
(6)用角钢、扁钢和加固筋在风管外部加固,应排列整齐,均匀对称,其高度小于或等于风管的法兰宽度,与风管铆接或断焊应牢固,连接点间距不应大于220mm,间距均匀。
(7)用管内支撑加固风管,支撑与风管的固定应牢固,各支撑点之间或支撑与风管边沿、法兰的间距应均匀,最大间距不应大于950mm。
(8)中压和高压系统风管的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时,应有加固框补强。高压系统风管的单咬口缝,应有防止咬口缝胀裂的加固或补强措施。
5.非金属风管的制作
1)非金属风管及其部件均以工厂制造,由供货商供应,依据经测绘的订货图验收,供货商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有机或无机玻璃钢风管的法兰规格如下表所示,其螺栓孔间距不应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四角应钻有螺栓孔。
有机或无机玻璃钢风管法兰规格(mm)
风管真径D或长边尺寸b | 材料规格(宽厚) | 螺栓规格 |
---|---|---|
D(b)≤400 | 30×4 | M8 |
400<D(b)≤1000 | 40×6 | |
1000D<(b)≤2000 | 50×8 | M10 |
3)复合材料风管的创作
(1)风管材料的覆面层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为对人体健康无害的材料。
(2)风管与连接用的法兰组合时,应牢固可靠,不应使绝热层外露,更不得采用降低板材强度和绝热性能的组合方法。
(3)用酚醛铝箱复合板或聚氨酯铝箔复合板制作风管时,饭材的拼接应采用45°角连接或“H”形加固条连接,并在拼接处的结合面涂胶粘剂粘合,如下图所示。
·当风管周边长小于等于1600mm时,宜采用45°角形直接粘接,并在粘接处两侧粘贴铝箔胶带。
·当风管周边长大于1600mm时,应采用“H”形PVC或铝合金加固条在90°角槽口处涂胶粘剂粘合。
·粘胶剂涂刷应均匀,粘缝平整不歪扭、无错位和局部开裂等缺陷。
·45°角接贴的铝箔胶带宽度不应小于20mm。
·风管内角缝应采用密封材料封堵,外角缝铝箔断开处采用铝箔胶带封贴。
(4)用玻璃纤维复合板制作风管宜采用整板材料,板材拼接时应在结合口处涂满胶粘剂并紧密粘合,具体结构及尺寸如下图所示。
4)风管的加固
(1)非金属风管应进行加固的规格尺寸大小与金属风管相同。
(2)硬聚氯乙烯风管的直径或边长大于500mm时,风管与法兰的连接处应设加强筋板,且间距不应大于
450mm。
(3)有机玻璃钢风管和无机玻璃钢风管的加固,应为本体材料或防腐性能相同的材料,并与风管成为一个整体。
(4)玻璃纤维复合风管采用外套角钢法兰、外套C形法兰连接时,其法兰处可视为一个外加固点。其他连接方式的风管,当长边大于1200mm时,距法兰150mm内应设纵向加固。若采用阴、阳榫连接的风管,应在距榫口100mm内设纵向加固。
(5)酚醛铝箔复合风管和聚氨酯铝箔复合风管的角钢法兰或外套槽形法兰可视为一个纵(横)向加固点,其他连接方式的风管,当边长大于1200mm时,应在法兰的单侧方向长度为250mm内,设一纵向加固点。
6.柔性风管制作应选用防腐、不透气、不易霉变的柔性材料。用在空调系统的柔性风管,应采取防结露措施,外保温风管应包覆防潮层。风管的构成材料及其胶粘剂的燃烧性能应达到难燃B1级。
三、风管管架制作安装
1.管架制作
1)制作的方法及其基本要求与第一部分管道工程的管架制作一致。
2)一般风管的管架构造形式或型号可查阅标准图集或有关规范参照执行。对于直径或边长大于2500mm的超宽、超重等特殊风管,其固定用管架应由设计提供制作图纸。
3)风管水平安装较多,采用由圆钢吊杆、型钢横担或抱箍组成的吊架进行固定。
(1)金属矩形、圆形风管水平安装时,吊架间最大允许距离情况下,吊架的材料组成如下表所示。
金属矩形水平风管吊架的最小规格(mm)
(2)非金属矩形风管水平安装时,吊架间最大允许距离情况下,吊架的材料组成如下表所示。
(3)吊架的吊杆应平直,尽量采用不拼接的圆钢制成。若需拼接,应采用搭接焊接或连接螺母连接。
·搭接焊接应双侧连续焊,搭接的长度不小于吊杆直径的6倍。
·连接螺母连接应使两端都能拧入吊杆螺纹的长度大于吊杆的直径,且连接螺母的两端都带有防松螺帽。
(4)吊杆端部与横担连接用的螺纹加工应完整、光洁,螺纹长度符合要求。
(5)吊杆与建筑物固定用的预埋件,其埋设位置正确,牢固可靠,埋入混凝土的部份应除锈、去油污,不得涂漆。
2.管架安装
1)风管管架与建筑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等的连接固定,无论采用埋入、焊接、膨胀螺栓等任何形式或方法,其基本要求可参照第一部分的相关规定执行。
2)管架位置的设置
(1)水平安装风管的管架间距:
·当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或等于400mm时,风管管架间距不应大于4m。
·当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400mm时,风管管架间距不应大于3m。
·螺旋风管的管架间距,在相同规格尺寸情况下,可分别延长至5m和3.75m。
·薄钢板法兰的风管,其管架间距不应大于3m。
(2)垂直安装风管的管架间距:
·每根直管至少应有两个管架进行固定。
·金属风管的管架间距不应大于4m。
·酚醛铝箔复合板风管和聚氨酯铝箔复合板风管的管架间距不应大于2.4m。
·玻璃纤维复合板风管的管架间距不应大于1.2m。
无机玻璃钢风管的管架间距不应大于3m。
(3)水平悬吊安装的主、干风管,当其长度超过20m,应设置防止风管摆动的固定管架,且每个系统不少于1个,固定管架应设置在接近系统的起点、止点或改变方向等处,以确保风管不晃动为原则。
(4)管架不宜设置在风口、阀门、检查门、自控机构等处,离风口或插接管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5)保温风管的管架横担宜设在风管保温层的外部,横担安装不得损坏风管保温层。
(6)弯管、三通等处管架设置
·距金属风管水平弯管500mm范围内应设置1个管架。
·支管距干管1200mm范围内应设置1个管架。
·无机玻璃钢消声弯管或边长和直径大于1250mm的风管弯管、三边等应单独设置管架。
·边长或直径大于200m的风阀等部件与非金属风管连接时,部件应单独设置管架,管架不能有碍部件的动作或修理。
四、风管安装
l.风管安装的强制性规定和特殊规定:
1)风管内严禁有其他管线穿越。
2)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墙或楼板时,应设防护套管,套管的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健康无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3)风管的接口和调节机构不得安装在墙内和楼板内。风管沿墙体或楼板安装时,距墙面或楼板表面宜大于150mm。
4)风管的连接应平直、不扭曲。明装的水平风管水平度允许偏差为3/1000,全长总偏差不大于20mm。明装的垂直风管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全长总偏差不大于20mm。暗装风管的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
5)风管穿出屋面端部应设防雨罩,穿出屋面高度大于1.5m的立管应设拉索固定,拉索不得固定在风管法兰上,拉索的另一端也不应固定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穿出屋面的金属风管应有良好电气接地措施。
6)对可能在风管内存有凝结水或其他渣体的风管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在风管最低处设排渣装置。
2.风管连接的密封:
1)密封的材料应满足系统功能技术条件,对风管的材质无不良影响的变化,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
2)连接用的法兰垫片通常可以如下列所示使用:
(1)法兰垫片的厚度宜为3-5mm。
(2)输送温度低于70℃的空气,可采用橡胶板、闭孔海棉橡胶板、密封胶带、其他闭孔弹性材料等做垫片。
(3)防排烟系统或输送温度高于70℃的空气或烟气,应采用耐热橡胶板或不燃的耐温、防火材料做垫片。
(4)净化空调系统的法兰垫片应为不产尘、不易老化、且有一定强度和弹性的材料做成。
(5)密封垫片应减少拼接,垫片的接头应为梯形或榫形,垫片不应凸入风管内。
3)非金属风管采用PVC或铝合金插条法兰连接,应对四角或漏风缝隙处进行密封处理。
3.风阀安装:
1)各类风阀的结构应牢固,调节应灵活,定位应准确可靠,并应标明风阀的启闭方向及调节角度;且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及检修的部位,安装后的手动或电动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阀板关闭应保待严密。
工作压力大于1000Pa的调节风阀,生产厂应提供(在1.5倍工作压力下能自由开关)强度调试合格的证书(或试验报告)。
2)防火阀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易熔件应迎气流方向,安装后应做动作试验。防火阀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等于630mm时,宜设独立的支架或吊架。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
3)手动单叶片或多叶片调节风阀的手轮或扳手,应以顺时针方向转动为关闭,其调节范围及开启角度指示应与叶片开启角度相一敛。
4)除尘系统吸入管段的调节阀宜安装在垂直管段上;用于除尘系统间歇工作点的风阀,关闭时应能密封。
5)手动密闭阀安装,阀门上标志的箭头方向必须与受冲击波方向一致;自动排气活门安装,活门的重锤必须垂直向下,其开启方向应与排气方向一致。
6)净化空调系统的风阀,其活动件、固定件以及紧固件(螺钉、螺帽、垫圈等)均应采取镀锌或作其他防腐处理(如喷塑成烤漆);阀体与外界相通的缝隙处,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4.柔性风管安装:
l)可伸缩的金属或非金属柔性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m,非金属柔性风管的安装位置应远离热源设备。
2)柔性风管的管架间距不宜小于1.5m。
3)柔性风管安装后应能充分伸展,伸展度宜大于或等于60%,且表面无塌凹,并不应有死弯现象。
4)柔位短管的安装要求如下列所示:
(l)柔位短管的长度宜为150~300mm,其连接处应严密、牢固可靠。
(2)柔性短管不宜作为找平、找正用的异径连接管。
(3)设于建筑结构变形缝处的柔性短管,其长度宜为变形缝的宽度加100mm及以上。
(4)防排烟系统的柔性短管由不燃材料制成。
(5)柔性短管安装后应松紧适度,无明显扭曲现象。
5.风口安装
l)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与装饰面相紧贴;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可靠;条形风口的安装,接缝处应衔接自然,无明显缝隙;并不得出现明钉。
2)明装无吊顶的风口,安装位置和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偏差不应大于3/1000;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1000。
3)同一厅室、房间内的相同风口的安装高度应一致,排列应整齐。高度应上下均匀,不要太擦边沿。客房小过道上的风口应与小过道中心线一致。客房、办公室等的新风口宜与风机盘管的出风口合并。
4)净化空调系统风口安装前应清扫干净,其边框与建筑顶棚或墙面间的接缝处应加设密封垫料或密封胶,不应漏风;带高效过滤器的送风口,应采用可分别调节高度的吊杆。
5)风口隔栅结构的断面系数必须大于0.7,即隔栅影响风口面积不得大于30%;同一系统的回风口断面积应为送风口断面积的1.1~1.3倍。回风口百叶的方向应以扩大气流循环的面(体)积为原则,见下图
6.排烟阀(排烟口)及其手控装置安装:
1)安装的位置符合设计要求,配套的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和凹陷。
2)排烟口安装与建筑物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1)排烟口应设置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物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m。排烟口平时应关闭,并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设在墙面上的排烟口,其顶标高距平顶以100~150mm为宜。叶片方向应朝上。见下图
(2)正压送风口宜安装在墙面的下部,其底标高距地坪300~400mm为宜。其叶片方向朝下。见下图
(3)带远距离执行机构的排烟(送风)口的安装应符合下图要求
3)排烟阀安装后应做动作试验,手动、电动操作应灵敏、可靠,阀板关闭严密。
五、净化空调系统风管制作安装的特殊规定:
(1)短形风管边长小于或等于900mm时,底面板不应有拼接缝;大于900mm时,不应有横向拼接缝;不应在风管内设加固筋及加固支撑,风管无法兰连接不得使用S形插条、直角形插条及立联合角形插条等形式;空气洁净度等级为1~5级的净化空调系统风管不得采用按扣式咬口;
(2)风管法兰销钉的间距,当系统洁净的等级为1~5级时,不应大于65mm;为6~9级时,不应大于100mm;法兰垫片应为不产尘、不易老化和具有一定强度和弹性的材料,厚度为5~8mm,不得采用乳胶海绵;法兰垫片应尽量减少拼接,并不允许直缝对接连接,严禁在垫料表面涂涂料;
(3)风管所用的螺栓、螺母、垫圈和铆钉均应采用与管材性能相匹配、不会产生电化学腐蚀的材料,或采取镀锌或其他防腐措施,并不得采用抽芯铆钉;静压箱本体、箱内固定高效过滤器的框架及固定件应做镀锌、镀镍等防腐处理;
(4)风管、静压箱、风口及其他部件,必须擦试干净,做到无油污和浮尘,清洗不得采用对人体和材质有危害的清洁剂;当施工停顿或完毕时,端口封好;
(5)风管与洁净室吊顶、隔墙等围护结构的接缝处应严密
六、风管系统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1.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现象。
2.矩形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如下列所示:
1)风管的允许漏风量是指风管在工在压力下,单位面积风管于单位时间内的允许漏风量。工作压力P的单位为Pa(帕),漏风量的单位为m3/h·m2(立方米/时·平方米)。
2)QL、QM、QH分别代表低压系统、中压系统、高压系统的风管允许漏风量。
3.低压或中压圆形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以及采用非法兰连接形式的非金属风管等的允许漏风量,应为矩形风管规定值的50%。
4.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低压系统风管规定值的1.5倍。
5.排烟、除尘、低温送风系统风管允许漏风量按矩形风管中压系统的规定值执行。
6.1~5级净化空调系统风管允许漏风量按矩形风管高压系统的规定值执行。
7.风管系统安装后的严密性检验如下列所示:
1)低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应采用抽检,抽检率为5%,且不少于1个系统。在风管及其部件的加工制作工艺得到保证的前提下,采用漏光法检测。若漏光检测不合格,应按规定的抽检率做漏风量测试。
2)中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应在漏光法检测合格后,对系统漏风量测试进行抽捡,抽检率为20%.且不少于一个系统。
3)高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应为全数进行漏风量测试。
4)净化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1~5级的系统按高压系统风管的规定执行。6~9级的按1)执行。
5)漏光法检测严密性时的合格标准是:
(1)低压系统风管每 10m接缝,漏光点不多于 2处,且 100m接缝平均漏光点不多于
16处。
(2)中压系统风管每 10m接缝,漏光点不多于 1处,且 100m接缝平均漏光点不多于 8处。
(3)漏光法检测中发现的条缝形漏光,应进行密封处理。
6)风管严密性检验抽检的系统,应全数合格,才能视为工程合格可以认为检测试验获得通过。如抽检部份发现不合格,除返修合格外,尚应再加倍抽检数量,以达到全数合格。
七、通风、空调工程的节能
1.下列产品进场时,应进行技术性能参数的核查。
1)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
2)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
3)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
4)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2.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3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绝热层与风管、部件及设备应紧密贴合,无裂缝、空隙等缺陷,且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
3)绝热层表面应平整,当采用卷材或板材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5mm;采用涂抹或其它方式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
4)风管法兰部位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厚度的80%。
5)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
6)防潮层(包括绝热层的端部)应完整,且封闭良好,其搭接缝应顺水。
7)带有防潮层隔汽层绝热材料的拼缝处,应用胶带封严,粘胶带的宽度不应小于50mm。
8)风管系统部件的绝热层,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4.通风与空调系统的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第四部分 空调水系统管道工程
一、基本规定
1.管道系统的布置和工艺流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2.空调水系统安装用材料的进场验收除有特殊要求的规定在以下条款中进行描述外,其余同第一部分的规定。
3.空调水系统的管架制作、管架与建筑物间的固定、管道间或与设备、阀门间的连接除有特殊要求外在以下条文中描述,其余可参照第一部分执行。
4.空调水系统的设备安装(包括静设备和动设备)见第九部分的规定。
二、管架安装
1.支、吊架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管道与设备连接处,应设独立支、吊架。
2.冷(热)媒水、冷却水系统管道机房内总、干管的支、吊架,应采用承重防晃管架;与设备连接的管道管架宜有减振措施。当水平支管的管架采用单杆吊架时,应在管道起始点、阀门、三通、弯头及长度每隔15m设置承重防晃支、吊架。
3.无热位移的管道吊架,其吊杆应垂直安装,有热位移的,其吊杆应向热膨胀(或冷收缩)的反方向偏移安装,偏移量按计算确定。
4.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清洁、平整,其安装位置应从支承面中心向位移反方向偏移1/2位移值或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5竖井内的立管,每隔2~3层应设导向支架。在建筑结构负重允许的情况下,水平安装管道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
6.钢制冷(热)媒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有绝热衬垫(承压强度能满足管道重量的不燃、难燃硬质绝热材料或经防腐处理的木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立承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接合面的空隙应填实。
7.采用建筑用硬聚氯乙烯(PVC-U)、聚丙烯(PP-R)与交联乙烯(PEX)等管道时,管道与金属支、吊架之间应有隔绝措施,不可直接接触。当为热水管道时,还应加宽其接触的面积。支、吊的间距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公称直径(mm) | 沟槽深度(mm) | 允许偏差(mm) | 支、吊架的间距(m) | 端面垂直度允许偏差(mm) |
---|---|---|---|---|
65~100 | 2.20 | 0~+0.3 | 3.5 | 1.0 |
125~150 | 2.20 | 0~+0.3 | 4.2 | 1.5 |
200 | 2.50 | 0~+0.3 | 4.2 | |
225~250 | 2.50 | 0~+0.3 | 5.0 | |
300 | 3.0 | 0~+0.5 | 5.0 | |
注:1:连接管端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沟槽过深,应作为废品,不得使用。 2:支吊架不得支承在连接头上,水平管的任意两个连接头之间必须有支吊架。 |
8.沟槽式连接的管道,其沟槽与橡胶密封圈和卡箍套必须为配套合格产品;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沟槽式连接管道的沟槽及支、吊架的间距
公称直径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65 | 80 | 100 | 125 | 150 | 200 | 250 |
---|---|---|---|---|---|---|---|---|---|---|---|---|---|
水平管 | 0.5 | 0.6 | 0.65 | 0.7 | 0.9 | 1.0 | 1.2 | 1.3 | 1.4 | 1.6 | 1.7 | 2.0 | 2.4 |
垂直管 | 0.7 | 0.9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2.6 | 2.8 | 3 |
注:1.连接管端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剌;沟槽过深,应作为废品,不得使用。
2.支吊架不得支承在连接头上,水平管的任意两个连接头之间必须有支吊架。
9.空调水系统如用耐热塑料管时的支架间距应符合下表要求(介质温度按50℃计)(m)
10.耐热塑料管的支架,除固定支架外,所有的管卡均不应卡死,应使管线有轴向伸长的能力。L型补偿器的短臂,若大于最大支撑距时,均应按规定设置活动支架,使管段有横向移动的能力。
三、管道安装
1.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与水泵、机组的连接必须为柔性接口。柔性短管不得强行对口,与其连接的管道应设置独立支架。
2.风机盘管机组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弹性接管或软接管(金属或非金属软管),其耐压值应大于等于1.5倍的工作压力。软管的连接应牢固、不应有强扭和瘪管。
3.所有软管连接的长度,不宜大于150mm。
4.冷凝水排水管坡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其坡度宜大于或等于8‰;
5金属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远离设备,且不宜与设备接口中心线相重合。管道对接焊缝与支、吊架的距离应大于50mm;
四、阀门安装
l.安装在保温管道上的各类手动阀门,手柄均不得向下。
2.闭式系统管路应在系统最高处及所有可能积聚空气的高点设置排气阀,在管路最低点应设置排水管及排水阀。
五、温度补偿器安装
1.补偿器的补偿量和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根据设计计算的补偿量进行预拉伸或预压缩。
2.设有补偿器(膨胀节)的管道应设置固定支架,其结构形式和固定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补偿器的预拉伸(或预压缩)前固定;导向支架的设置应符合所安装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3.空调水系统的直线管段长度,钢管>25m,耐热塑料管>6m时,必须按其管段的热伸长量,设置相应压力等级的补偿器,补偿器前后0.5-1m处应设导向支架。
4.波形补偿器安装时,补偿器内套有焊缝的一端水平管应迎介质流向安装,垂直管道应置于上部;补偿器应与管道保持同心,不得偏斜;安装补偿器时设临时固定,待管道安装固定后再拆除临时固定;
5.套筒式补偿器安装时,补偿器应与管道保持同心,不得偏斜;靠近套筒式补偿器的两侧至少各有一个导向支架;补偿器的伸缩插管应安装在介质流入端;按设计规定的安装长度并考虑由于气温变化须留有剩余的收缩量;
6.空调水系统如用L型或Z型自然补偿形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管L型补偿器的短臂长度l=1.1式中l为短臂长度(m),即固定支架位置,△L为长臂L(一般取20~25m)的热伸长量(mm),Dw为钢管外径(mm)
2)耐热塑料管L型补偿器的短臂长度l=k,式中l为短臂长度(mm),即固定支架位置,△L为长臂L(宜取5~6m)的热伸长量(mm);Dw为塑料管外径(mm),k为材料系数取30。
7.Z型补偿器前后的水平臂总长度L钢管为40-50m,塑料管为10-12m。垂直臂长度l为设计实数,安装时应核算其补偿效能(见下图)
六、管道系统的试验
1.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热水、冷却水系统的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为1.5倍工作压力,但最低不小于0.6MPa;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为工作压力加0.5MPa。
2)对于大型或高层建筑垂直位差较大的冷(热)媒水、冷却水管道系统采用分区、分层试压和系统试压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建筑可采用系统试压方法。
分区、分层试压;对相对独立的局部区域的管道进行试压。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0min,压力不得下降,再将系统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在60min内压力不得下降、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系统试压:在各分区管道与系统主、干管全部连通后,对整个系统的管道进行系统的试压。试验压力以最低点的压力为准,但最低点的压力不得超过管道与组成件的承受压力。压力试验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压力下降不得大于0.02MPa,再将系统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3)各类耐压塑料管的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严密性工作压力为1.15倍的设计工作压力;
4)凝结水系统采用充水试验,应以不渗漏为合格。
2冷(热)媒水及冷却水系统应在系统冲洗、排污合格(目测,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水口对比相近,无可见杂物),再循环试运行2h以上,且水质正常后才能与制冷机组、空调设备相贯通;
3.制冷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对安全阀进行调试校核,其开启和回座压力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七、防腐与绝热
1.空调水系统的绝热施工应在系统严密性检验和强度试验合格及防腐处理结束后进行。
2.防腐施工应采取防火、防冻、防雨等措施,不应在低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
3.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的产品,如采用难燃材料,应对其难燃性能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在穿越防火隔墙两侧2m范围内管道的绝热层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5.当采用非闭孔性绝热材料时,隔汽层(防潮层)必须完整,且封闭良好。
6.洁净室内的绝热,不应采用如玻璃纤维、短纤维矿棉等易产尘的材料。
7.喷、涂油漆的漆膜,应均匀、无堆织、皱纹、气泡、掺杂、混色和漏涂等缺陷。
8.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应用粘结材料勾缝填实,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如绝热层厚度大于l00mm,应分层铺设,层间应压缝。
9.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应用金属丝或耐腐织带捆扎,其间距为300-350mm,且每节捆扎至少两道。
10.防潮层应紧贴绝热层,封闭良好,不得有虚贴、气泡、褶皱和裂缝等缺陷。
11.立管防潮层的环向搭接缝口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12.当采用玻璃纤维布作绝热保护层时,搭接的宽度应均匀,宜为30-50mm,且松紧适度。
13.金属保护壳应紧贴绝热层,不得有脱壳、褶皱、强行接口等现象。接口的搭接应顺水,并有凸筋加强,搭接尺寸为20~25mm。采用自攻螺丝固定时,螺钉间距应均匀,并不得撕裂防潮层。
14.户外金属保护壳的纵、横向接缝均应顺水,其纵向接缝位于管道的侧面。
15冷、热源机房内系统管道的外表面均应有色标。
八、空调水系统的节能
1.空调水系统管道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等技术性能参数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2.空调水系统管道的绝热施工要求见第三部分的相关条款。有关机组设备等的节能施工规定见第三部分的条款。
第五部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工程
一、基本规定
1.管道系统的布置和工艺流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2.消防管道系统安装用材料的进场验收除有特殊要求的规定在以下条款中进行描述外,其余同第一部分的规定。
3.消防管道系统的管架制作、管架与建筑物间的固定、管道间或与设备、阀门间的连接除有特殊要求外在以下条文中描述,其余可参照第一部分执行。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的安装见第七部分的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安装(包括静设备和动设备)见第九部分的规定。
二、管架安装
1.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
公称直径(mm) | 25 | 32 | 40 | 50 | 70 | 80 | 100 | 125 | 150 | 200 | 250 | 300 |
---|---|---|---|---|---|---|---|---|---|---|---|---|
距离(m) | 3.5 | 4.0 | 4.5 | 5.0 | 6.0 | 6.0 | 6.5 | 7.0 | 8.0 | 9.5 | 11.0 | 12.0 |
2.管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架与喷头间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3.配水支管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间的吊架至少有一个,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4.当配水管道的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0mm时,每段配水管至少设置一个防晃支架,且防晃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15m;当一段管道改变方向时,亦应增设防晃支架。
5.垂直安装的配水干管除中间有管卡固定外,还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固定,支架离楼面或地面的距离宜为1.5~1.8mm。
三、管道安装
l.热镀锌的钢管应采用螺纹、沟槽或法兰连接。
2.机械三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500mm,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1000mm。采用机械二通或四通进行主管支管连接时,支管的最大允许管径如下表所示。
三通、四通连接支管最大允许管径
主管直径(mm) | 50 | 65 | 80 | 100 | 125 | 150 | 200 | 250 | |
---|---|---|---|---|---|---|---|---|---|
支管直径(mm) | 机械三通 | 25 | 40 | 40 | 65 | 80 | 100 | 100 | 100 |
机械四通 | — | 32 | 40 | 50 | 65 | 80 | 100 | 100 |
3.配水干管(立管)与配水管(水平管)连接,应采用沟槽式管件,不应采用机械三通。
4.水泵房内的埋地管道连接应采用挠性接头。
5.螺纹连接的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管道弯头处不应采用补芯变径;三通上变径只能用一个补芯;四通上变径,补芯不应超过两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宜装有活接头。
6.管道横向安装宜有0.002~0005的坡度,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有相应排水措施,即当喷头数量少于或等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5只时,宜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7.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2处。
四、喷头安装
1.喷头表面严禁有附加的任何装饰性涂层。
2.喷头的框架、溅水盘发生变形或释放元件有损伤,应采用相同规格、型号的喷头进行更换。
3.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4.喷头安装的位置、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溅水盘高于了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m的通风管、排管、桥架腹面时,其最大垂直距离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
5.当梁、通风管、排风管、桥架等宽度大于1.2m时,增设的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6.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7.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
8.喷头的安装记录时间应在系统试压记录时间之后。
五、报警阀组安装
1.报警阀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报警阀组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如图纸中无明确尺寸标注,则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距墙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本体凸出部位之间相距不应小于0.5m。
3.报警阀组的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2)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3)水源控制阀的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4)报警阀与管网间的管段上,应安装控制阀、压力和流量仪表及排水管组成的检测装置,其过水能力与系统过水能力一致。
5)干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应安装检测时水流不进入系统管网的信号控制阀门。
4.湿式报警阀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报警阀前后的管道能顺利充满水,水压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
2)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其位置要便于排渣操作。
5.干式报警阀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安装在不会发生冰冻的场所。
2)安装结束,向报警阀气室内注入高度为50-100mm的清水。
3)充气连接管管径不应小于15mm,其与报警阀的接口在阀气室水位以上部位,充气连接管装有截止阀和止回阀。
4)安全排气阀应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之间,且应靠近报警阀。
5)加速器应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且应有防止水进入加速器的措施。
6)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7)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充气压缩机和储气罐上、加速器上均应装有压力表。
6.雨淋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雨淋阀组的开启采用电动、手动或传动管,其装置安装应安全可靠。
2)预作用系统雨淋阀组后的管道若需充气,其安装应按干式报警阀组有关要求执行。
3)雨淋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阀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观测或操作。
4)雨淋阀组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位置在发生火灾时应能安全开启和便于操作。
5)压力表应安装在雨淋阀组的水源一侧。
六、管网其他组件安装
1.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
1)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距离宜为15~40m。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接合器与消火栓系统的接合器有永久性固定的区别标志,并有分区标志。
3)地下式的接合器应有铸就“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并在附近设置指示其位置的永久性固定标志。
4)地下式接合器的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5)地下式接合器井应有防水利排水措施
6)墙壁上的接合器安装位置如设计没有明确标示,则其安装高度宜距地面为0.7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等的净距不应小于2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的下方。
2.水流指示器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其电器元件垂直安装在水平管道的上侧,动作方向和水流方向一致,水流指示器的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3.压力开关应垂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对开关本体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动。
4.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有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与报警阀组的接管为公称直径20mm热浸镀锌钢管,其长度不宜大于20m,启动的警铃声强度不应小于70dB。
5.管网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安装应便于检查、试验,并应有相应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6.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
7.减压阀安装
1)减压阀应在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
2)减压安装前应清除阀内异物,外观无机械损伤,阀外控制管路及导向阀各连接件无松动现象,阀体水流标志与供水管网水流方向一致。
3)减压阀进水侧应安装过滤器。
4)可调式减压阀宜水平安装,阀盖向上;比例式减压阀宜垂直安装,当水平安装时,单呼吸孔减压阀其孔口应向下,双呼吸孔减压阀其孔口呈水平位置。
5)如减压阀本体无压力表,则应在其前后相邻部位安装压力表。
8.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安装
1)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
2)主阀各部件应完好,紧固件齐全不松动,各连接管路完好,接头紧固。外观无机械损伤,并应消除阀内异物。
3)水流方向标志应与供水管网水流方向一致。
4)如其出口安装其他控制阀时,应两者保持一定间距,以便于维修和管理。
5)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宜水平安装,且阀盖向上,如阀本体无压力表,则应在其前后相邻部位安装压力表。
9.倒流防止器安装
1)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
2)不应在倒流防止器进口前安装过滤器,也不应使用带过滤器的倒流防止器。
3)安装位置宜便于调试和维护,一般应水平安装,如垂直安装排水口应配备专用弯头。
4)倒流防止器两端均应装有闸阀,而且至少一端应安装挠性接头。
5)倒流防止器上的泄水阀不宜反向安装,泄水阀应采取间接排水方式,其排水管不应直接与排水管(沟)连接。
6)首次启用倒流防止器时,应先关闭出水闸阀,缓慢打开进水闸阀,待阀腔充满水后,再缓慢开启出水闸阀。
七、管网系统试压
管网应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2.水压试验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3.管网试压前应具备的条件:
1)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符合设计要求。
2)试压用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并经检定合格,在周检有效期内。
3)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已隔离或拆除。
4)加设的临时盲板具有突出法兰的边耳,边耳有明显色标。临时盲板的安装位置应有记录。
5)试压方案已获批准。
4.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否则应采取防冻措施。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干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在回填土前单独或与系统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6.当系统设汁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的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7.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装设在系统管网最高点或死角处的排气阀应打开,将管网内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
8.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保持24h无泄漏为合格。
9.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采用空气或氮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冲洗合格后进行。严密性试验压力为0.28MPa,稳压保持24h,压力降小于0.01MPa为合格。
八、管网系统冲洗
1.管网冲洗应在系统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为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顺序为先配水干管、后配水管、再配水支管。
2.管网冲洗应用生活用水进行,冲洗前要对系统仪表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管道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并判定是否需采取加固措施。
3.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4.管网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排水管的位置应低于配水支管的位置。
5.管网冲洗用临时排水管应畅通和安全可靠,其截面积不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积的60%。
6.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7.冲洗结束,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8.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或冲洗后判断可能存留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拆卸后清理。
‘
第六部分 泡沫灭火、气体灭火系统工程
一、基本规定
1.设备布置、管道系统和工艺流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2.安装用材料的进场验收除有特殊要求的在以下条款中进行描述外,其余同第一部分的规定。
3.管道系统的管架制作、管架与建筑物间的固定、管道间或与设备、阀门间的连接除有特殊要求外在以下条文中描述,其余可参照第一部分执行。
4.自动控制及报警系统的安装见第七部分的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安装(包括静设备和动设备)见第九部分的规定。
二、泡沫灭火系统
1.系统中设备及零配件如泡沫发生器、比例混合器、泡沫储液罐、泵、过滤器等外观清洁、无污染、无损伤、保护涂层完好、铭牌清晰牢固。
2.设备应安装在基础上,管道支、吊架应规范;管道穿越防火区、楼梯、墙时应有预埋套管且用不燃材料封堵。
3.管网最低处应有放空阀,且应有将管网内杂质排净的相应技术措施。
4.消防泵(泵组)、高倍发生器手转叶轮、盘车应灵活,固定式泡沫的手动机构应无卡阻现象。
5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液流方向应与标注方向一致:
压力式——泡沫液的进口管道应与压力水的水平管垂直,长度≮1.0m,压力表距进口处距离≯1.
3m;
平衡式——压力表应安装水平管道且距进口距离≤0.3m
6.高倍数泡沫发生器进气端≤0.3m处不应有遮挡物;发泡网前≤1.0m处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放障碍物。
7.压力式泡沫储液罐上、安全伐、排渣孔、入孔、进料孔、取样孔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
8.泡沫储液罐四周通道≮0.7m.至楼板、梁底距离≮1.0m。
消防泵房内通道宽度>储液罐的宽度。
9.泡沫消防泵进水管上应有真空表或真空压力表,出水管上应有压力表、单向阀和带控制的回流管。
10.泡沫消防出口管道上阀门应有明显启闭标识:
系统标色为: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发生器等应为红色;
泡沫消防泵、给水管道应涂绿色。(当与工艺管道涂色有矛盾时,也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标。)
三、气体灭火系统
1灭火剂的容器、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和驱动装置应无碰撞变形、机械损伤,清洁、无污染,表面保护层完好,铭牌标识清楚、固定牢固。
灭火剂容器规格一致,高度差≯20mm,气体驱动器规格一致,高度差≯10mm。
2.镀锌管不允许焊接,管道穿墙、板时应有套管且采用不燃材料封堵。
管末端应有固定支架,支架与喷嘴距离≯500mm,对DN≥50mm管道至少安装一个防晃支架,每一楼层设一个防晃支架,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设防晃支架。灭火系统管道不得采用四通接头,且不准采用铸铁配件。
3.贮存器:贮存器上压力表读数应在设计范围内,贮存器操作面前必须有>1.0m空间,压力表在向操作面,且安装高度、方向一致;灭火剂名称和容器编号应清晰。
4.集流管开口必须采用机械方法,每条集流管至少用两个托架固定,且均匀分布、固定牢固、防腐防护完好,集流管上泄压装置泄压方向不得面向操作面,容器阀与集流管连接采用软管连接且应安装单向阀,集流管应涂红色标色。
5.选择伐的口径应同出口管径一致,其操作手柄安装在操作面的一侧,当操作手柄高度>1.7m时,应有不影响操作和维护的相应技术措施,选择阀为螺纹连接时其与管网连接应采用活接头,选择阀上应有标志防护区名称等永久性标志牌,标志牌应固定在操作手柄附近,对有选择阀的集流管一侧应安装一个安全泄压阀。
6.驱动伐
电动驱动的导线采用金属软管保护,不允许电线外露,且固定牢固。
气动驱动:管道排列应横平竖直,间距一致(>10mm),管道支架间距≤0.6m,转弯处应增设管夹(支架)。
拉索手动驱动:拉线盒安装高度为1.35m,转弯处均应有滑轮导向,钢索应有保护钢管保护,且防腐到位,拉索末端应放在保护盒内。整个拉线盒应不受防护区火灾及灭火剂喷射影响。
物体重力驱动:物体下落路径应无阻挡,其路径应超过阀开启所需25mm以上。
7.喷嘴
喷嘴应垂直安装离顶棚距离≯30cm。
8.压力开关管道为紫铜管,其导线采用金属软管保护,不允许外露。
9.防护区所有出、入口均需有警示标志,安装高度1.5~2.0m,标志耐久、固定牢固。
第七部分 智能建筑工程
一、智能建筑工程安装综合要求:
1、智能建筑工程安装包括通信网络、信息网络、建筑设备监控、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安全防范、综合布线、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镜等安装内容,其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施工并由国家专门机构进行检测和验收,其它系统由省、市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按有关要求检测验收。
2、工程实施前应做好与建筑结构、建筑装修、给排水、采暖、电气、通风、空调、电梯等分部工程的接口确认,包括数据采样、信息传递方式的确认,确认结果做好记录并经双方签字。
二、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安装:
应严格开箱检查,按先校验,后安装,再联合校验的顺序进行并做好校验记录。桥架、管缆、管线的安装,布线应按GB50303有关规定和综合布线要求进行,线端做好色标,布线完成后应先进行查验,然后才能连接设备或仪表。
三、智能化集成系统的安装:
其硬线连接、串行通讯连接、专用网关、接口连接,必须符合设计文件、产品标准和产品技术文件和接口规范的要求,检测合格率为100%,集成检测在其它各子分部工程检测合格,系统集成完成调试经过1个月试运行后进行。
四、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安装:
主要有可视对讲系统、三表远传系统、一卡通系统、家庭安防报警系统、监控与周界防范系统,小区广播系统,集成智能终端网络系统等。
1、可视对讲系统视频线应选用带屏蔽的同轴电缆,楼层隔离器应安装在离地1.8-2m位置,避开周围强电、强辐射或强热设备,分户线进入住户室内,应留有10-15cm引线,引线与排线的接头拧紧,加锡并用热缩管套封,接头不得外露,并能承受一定的拉力,插头插入分机插座,不得松动,装挂板最少有两颗螺丝锁定牢固,挂扳机四只挂钩不能变形扭曲,引线应整理装入分机下壳线槽内,分机完全挂入机板挂钩不能松动。线端应做好色标,多余的线头剪断。
2、三表远传系统、三表的安装与原要求一致。在表附近l米以内离地>1米处需安装预埋盒(电表安装采用JC-II采集器时无需预埋盒,该采集器在距地>1.5米处安装)。给水表,燃气表引出的信号线应外套波纹管连接到其附近的安装盒内再用PVC塑管外延。
3、其它系统的安装应根据产品说明书和相应的子分部工程安装要求进行
五、防雷、接地和环境要求
l、新建建筑物弱电系统的防雷接地当采用共同接地时,接地体以采用自然接地体为主。
2、自然接地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一般不另设人工接地体:
(1)接地电阻能满足规定值要求;
(2)基础的外表面无绝缘防水层;
(3)基础内钢筋必须接成电气通路,同时形成闭合环,闭合环距地面不小于0.7米。
3、地线、引下线固定点间的距离,水平直线部分一般为1-1.5米,垂直部分为1.5-2米,转弯部分为0.5米,
4、扁钢接地线,引下线搭接长度为扁钢宽度的二倍,(当宽度不同时,搭接长度以宽面为准)且至少三面焊接。
5、圆钢接地线,引下线搭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六倍(当直径不同时,搭接长度以最大的为准)且二面焊接。
6、明装接地线,引下线在地面以上1.7米长的一段用角钢或钢管保护。
7、接地装置应采用焊接,所有外露焊接点均应防腐处理。
8、接地体不宜埋设在污水排放和土壤腐蚀性强的区段,当难以避开时,其接地体截面应适当增大。
9、综合楼的地网可利用结构主筋,环形接地体与均压网之间每隔5-10米连接一次。
10、接地线离墙安装时距墙、柱的距离为10-50mm,当混凝土墙、柱外加粉刷层时,应加粉刷层厚度。
1I、接地线穿过外墙或楼板时,其套管管口须用沥青麻丝或建筑密封膏封死,内墙套管管口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穿楼板套管的纵向缝隙应焊接,穿过外墙的穿墙套管应向室外倾斜。
12、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13、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l)金属电缆桥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
3)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14、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15、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严密,当绝缘导管在砌体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少于M10的水泥砂浆拌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16、接地模块应垂直或水平就位,不应倾斜设置,保持与原土层接触良好。
六、通信、网络系统的安装
l、通信网络和信息网络的安装,包括通信系统、卫星通信系统、电缆电视系统、会议电视系统、扩声系统、可视图文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电信管理网、BMS网络系统、智能家庭网络、网络连接、系统集成等的安装,其安装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各系统的行业专业标准,管线线槽敷设、盘柜的安装可参照电气工程的安装,广播、电视、门禁、综合布线等的安装参照相应的子分部工程安装。
2、有线电视系统天线竖杆顶端应装避雷针保护,接闪器及天线振子零电位点应与竖杆可靠连接,当建筑物设有防雷网时,天线竖杆宜用两根接地线在不同方向引下至室外接地装置。建筑物有接地网时可与防雷接地网焊接,卫星电视接收室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应合用一个系统。安装在竖杆的天线放大器的电源线为单独线路时必须穿独立金属管保护,禁止明敷。不得在建筑物之间屋顶跨设同轴电缆。
七、安全防范系统的安装
安全防范系统的安装主要包括闭路电视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对讲系统、巡更系统和停车场管理系统。
1、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安装
1)摄像机安装
(1)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安装的高度,室内宜距地面2.5-5m或吊顶下0.2m处;室外应距地面3.5-10m,并不得低于3.5m。
(2)摄像机需要隐蔽时,可设置在顶棚或墙壁内,镜头可采用针孔或棱镜镜头。对防盗用的系统,可装设附加的外部传感器与系统组合,进行联动报警。
(3)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轿厢顶部、电梯操作器的对角处,并应能监视电梯厢内全景。摄像机的光轴与电梯的两面壁成45°角且与天花板成45°俯角。
(4)摄像机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将摄像机逐个通电进行检测和粗调,在摄像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方可安装;检查云台的水平、垂直转动角度,并根据设计要求定准云台转动起点方向;检查摄像机防护罩的雨刷动作;检查摄像机在防护罩内紧固情况,检查摄像机座与支架或云台的安装尺寸。
(5)在搬动、架设摄像机过程中,不得打开镜头盖。
(6)从摄像机引出的电缆宜留有1m的余量,不得影响摄像机的转动。摄像机的电缆和电源线均应固定,并不得用插头承受电缆的自重。
(7)摄像机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
(8)先对摄像机进行初步安装,经通电试看、细调,检查各项功能,观察监视区域的覆盖范围和图像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固定。
2)解码器安装
解码器通常安装在摄像机附近,可安装在吊顶内,但要预留检修口,室外安装时要具有良好的密闭防水性能。
3)控制室设备安装
(1)机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机架的底座应与地面固定;机架安装应竖直平稳,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几个机架并排在一起,面板应在同一平面上并与基准线平行,前后偏差不得大于3mm;两个机架中间缝隙不得大于3mm。对于相互有一定间隔而排成一列的设备,其面板前后偏差不得大于5mm,机架内的设备、部件的安装,应在机架定位完毕并加固后进行,安装在机架内的设备应牢固、端正;机架上的固定螺丝、垫片和弹簧垫圈均应按要求紧固不得遗漏。
(2)控制台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控制台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台应安放竖直,台面水平,附件完整,无损伤,螺丝紧固,台面整洁无划痕;台内接插件和设备接触应可靠,安装应牢固;内部接地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扭曲脱落现象。
(3)监控室内,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采用地槽或墙槽时.电缆应从机架、控制台底部引入,线路应理直,按次序放入槽内;拐弯处应符合电缆曲率半径要求。线路离开机架和控制台时,应在距起弯点10mm处捆绑,根据线路的数量应每隔100-200mm,捆绑一次。当为活动地板时,线路在地板下可灵活布放,并应理直,线路两端应留适度余量,并标示明显的永久性标记。
(4)监视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监视器可装设在固定的机架或台上,监视器的安装位置应使屏幕不受外来光线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加遮光罩遮挡;监视器的外部可调节部分,应露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并可加保护盖。
4)线路敷设
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5倍;电源线宜与信号线、控制线分开敷设;根据设计图上各段线路的长度来选配电缆。避免电缆接续,当必须中途接续时应采用专用接插件。
5)供电与接地
(1)系统的供电电源应采用220V、50Hz的单相交流电源,并应配置专门的配电回路。当电压波动超出+5%~-10%范围时,应设电源稳压装置。稳压装置的标称功率不得小于系统使用功率的1.5倍。
(2)摄像机室由监控室集中统一供电;远端摄像机也可就近供电,但必须设置专用电源开关、熔断器和稳压等保护装置。
(3)系统的接地,宜采用一点接地方式。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线不得与强电的零线相接。
(4)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采用综合接地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2、防盗系统安装
现场设备包括各类探测报警器、读卡机等。
1)探测报警器
探测器有超声波探测器、微波探测器、主动红外探测器、被动红外探测器、玻璃破碎探测器、微波/被动红外双鉴探测器、超声波/被动红外双鉴探测器等。使用时可根据探测区的不同特点和使用环境选用不同类型、功能、型号的探测器。探测器安装时要先阅读有关说明书,了解探测区域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及高度要能满足保护面积要求。射式探测器安装时,发射器与接收器要对应,中间不应有阻挡物体。探测器通常配有专用支架,安装时可根据探测器重量选用塑料胀管和螺钉、膨胀螺栓等进行安装;在吊顶上嵌入安装时,要与相关专业配合在吊顶板上开孔。
门磁开关由干簧管件和磁铁件组成,干簧管件安装在门框上,磁铁件安装在门扇上。明装可用螺钉安装,布线可采用阻燃PVC线槽等;暗装应在建筑物主体施工时,在门的顶部预埋穿线管及接线盒,并需与相关专业配合在门框及门扇上开孔。导线连接可采用焊接或接线端子连接。
2)报警按钮安装
报警按钮及脚踏开关等通常安装在桌子下面、墙上等处。
3)竖井设备
在大型建筑楼宇中,保安控制器、控制盘等通常安装在弱电竖井(房)内的墙壁上,可用膨胀螺栓进行安装,安装高度1.4m,盘内进出线可选用金属线槽敷设。
4)线路敷设
保安系统的干线可用钢管或金属线槽敷设,支线可配管敷设,导线敷设时信号线与强电线要分槽、分管敷设。
3、门禁系统的安装
电控门锁安装时应先了解锁的类型、安装位置、安装高度、门的开启方向等。有的磁卡门锁内设置电池,不需外接导线,只要现场安装即可;阴极式及直插式电控门锁通常安装在门框上,在建筑物主体施工时在门框外侧门锁安装高度处预埋穿线管及接线盒,锁体安装要与相关专业配合;在门扇上安装电控门锁时,需要通过电合页或电线保护软管进行导线的连接,门扇上电控门锁与电合页之间要开孔,穿线可用软塑料管保护,在建筑物主体工时在门框外侧电合页处预埋导线管及接线盒,导线连接应采用焊接或接线端子连接。
在土建施工时,应做好有关管线的预埋工作。门禁系统的干线可用钢管或金属线槽敷设,支线可用配管敷设,导线敷设时信号线与强电线要分开敷设,并注意导线布线的安全。
4、对讲系统的安装
1)主机通常安装在楼宇入口处的墙上或柱架上,分机则分别安装在住户内,对讲机可用塑料胀管和螺钉或膨胀螺栓等进行固定。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1.2
~
1.4m,可视对讲机的安装高度为摄像机镜头距地1.5m。主机安装在大门外时,应做好防雨措施,在墙上安装时,主机与墙面之间用玻璃胶封堵四边。
2)线路敷设
对讲系统的干线可用钢管或金属线槽敷设,支线可用配管敷设,导线敷设时信号线与强电线要分开敷设,并注意导线布线的安全。
5、巡更系统安装
巡更站分为钥匙式、读卡式、非接触读卡式等。在线巡更系统要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巡更线路的布置,巡更站通常安装在墙柱上,安装高度为1.4m。离线巡更系统巡更站可安装在墙上或其他物体上。
6、停车场设备安装及调试方法
1)感应线圈及安全岛施工
停车场管理系统先进行感应线圈及安全岛的施工。
感应线圈应放在水泥地面上,可用开槽机将水泥地面开槽,线圈回路下100mm深处应无金属物体,线圈边500mm以内不应有电气线路。线圈安装完成后,在线圈上浇筑与路面材料相同的混凝土或沥青。
安全岛在土建施工前应预埋穿线管及接线盒,穿线管管口可高出安全岛100mm,管口应用塑料帽保护。
如设计有楼宇自控管理,需预埋穿线管到弱电控制中心。
2)入口读卡机安装
入口读卡机安装在停车场入口处,读卡机有磁卡读卡机、IC卡读卡机、感应式读卡机等。读卡机可用膨胀螺栓安装在安全岛上。
3)自动出票机及闸杆机安装
自动出票机及闸杆机按设计要求的位置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进行固定,安装时应调整设备的水平度。
4)满位指示灯安装
满位指示灯根据设计要求安装在墙上或杆上等处。安装高度不低于2.2m,具体高度由工程设计确定。
八、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的安装
1、消防控制设备
1)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底部距地面高度1.3m-1.5m,靠门轴侧面距离≮0.5m,正面操作距离≮1.2m,楼层显示器底部宜距地面1.5m安装。
2)控制室内设备布置应符合:盘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1.5m,双列布置≮1.2m,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至墙距离≮3m,盘后维修距离≮1m,控制盘两端应有≮1m通道的要求。
3)报警器(包括楼层显示器)应设置在大厅的入口处,楼梯或走廊等易于看到的适当场所,或经常有人值班的附近。
2、布线
1)报警系统传输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应以穿金属管,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采用非金属管材、线槽及其附件应是不燃、难燃材料,金属管线明敷和线槽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2)绝缘导线作电源总线时应严格按设计要求穿线,作报警回路总线和通讯总线时,导线最小截面积管为
1.00mn2,线槽内敷设导线为0.75mm2,多蕊导线为 0.5mm2。
3)导线管子暗敷时保护层厚度应为30mm,管子入盒时,外侧应套锁母,内侧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内外均应套锁母,吊顶内管线应按明敷要求处理,且采取防火保护,吊支架设置应规范,导线管不允许摆动。
4)不应在吊顶内使用金属蛇皮管做大面积配管,每根长度≯2m,最佳≯1m。
5)采用钢管敷设,管口应光滑,管子内外刷漆防腐,埋在混凝土内时外壁不做处理。当采用硬塑料敷设时,不宜敷设于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原则上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6)采用线槽敷设时,吊装线槽的吊点或支点设置部位为:直线段每隔
2m或线槽接头处,线槽进出线盒
0.2m处,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线槽吊杆直径≮8mm,且涂防火涂料保护。
7)当导线敷设在活动地板下时,每一回路及楼层线路均应绑扎成束,并有标记。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腔内。
9)管路超过一定长度(30m无弯曲;20m有一个弯曲;10m有二个弯曲;8m有三个弯曲)应加设接线盒。
10)火灾探测器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绝缘导线,正极“+”线为红色,负极“-”线为蓝色,同一工程中相同线别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I1)导线穿管前应把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理干净,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用焊接或端子连接。
12)消防用电设备专用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其配电和控制回路应按防火分区划分。
3、探测器及其底座
1)探测器安装位置至相邻墙壁或梁边的水平距离≮0.5m;探测器正下方及其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图7-1)
2)房间有梁,梁的高度为0.4m(差动或分布型感烟感测器为0.6m)以上,被梁隔断的每一分分划分为一个探测区。
3)探测器在有密集梁房间中设置时,如果每个梁间区域需要安装二只以上探测器,则探测器安装在梁间区域内部,
不应安装在梁上。
4)在有空调系统房间内安装时,探测器至送风口边水平距离≮1.5m,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水平距离≮0.5m;顶棚有回风口的可靠近安装在回风口附近但应至少有400mm距离。若无法满足探测器至送风口距离时,应增设其他措施(如挡风板)。(图7-2)(图7-3)(图7-4)
5)探测器在顶棚上安装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45度,若倾角>45度应加底调正。(图7-5)
6)当有突出顶棚的梁场所安装时应按梁高<200mm,200~600mm,>600mm三种情况区别对待处置。
(1)当梁的高突出顶棚<200mm时,可不考虑对探测器影响;当在200-600mm时,应确定梁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当>600mm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设置一个探测器。
(2)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范围面积时,应将被隔断的区域视为一个探测区进行设置。
7)探测器到建筑结构最小距离:
(1)到墙或间壁最小距离≮0.5m(宽度<1m的通道、沟道和类似建筑结构除外)。
(2)到托梁、横梁和表面到顶棚的距离超过
150mm的顶棚下风道等建筑构件边的最小距离应≮0.5m。
8)内走道(<3m=时探测器应布置中心位置,探测器间距,感温≯10m、感烟≯15m,靠近走廊端墙探测器至端墙距离≯1/2探测器安装间距
(5.0m/7.5m)。(图 7 -7)
9)楼梯间顶部安装 l只探测器,楼梯间垂直高度每 10-15m安装 l只。(图 7 -8)
10)电梯井、升降机和电梯房隔板有开口部位,则在机房井道上方安装探测器,若无开口部位则应在电梯井、升降机上方顶棚和机房内顶棚上分别安装探测器。(图
7 -9)
11)防火卷帘两侧均应设置探测器及其报警装置,且在疏散走道两侧应设手动控制按钮。
12)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
可燃气体探测器分为防爆型和非防爆型,可燃气体有比空气重和比空气轻之分,安装时应严格区别,当可燃气体比空气重时,探测器宜安装在离地面300-600mm位置,当可燃气体比空气轻时,探测器应安装在离顶部300mm左右的位置或易于积聚可燃气体处。
13)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安装,其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20m,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发射器和接受器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
14)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宜采用多线制联动,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15)监视模块、控制模块的安装应牢固,防潮湿,避开强干扰源,外接导线应留有≮15cm的余量,安装位置应有利于维护。
4、手动报警按钮
1)安装位置应在安全出口、安全楼梯口等便于接近和操作部位,有消火栓应尽量靠近消火栓位置。(相邻两个手报按钮的最近步行距离应≤30m)
2)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面高度1.3m~1.5m。且有明显的标志。
3)按钮外接导线应有≮15cm的余量且端部有明显标志。
5、火灾报警控制器
1)落地式安装应垂直,不得倾斜。壁挂式应安装牢固,安装在轻质墙上应有加固措施。
2)引入控制器电缆或导线——配线应整齐,清晰,避免交叉,固定牢固;端子板不应承受外加机械应力;导线端部应有标志,字迹清晰;端子板每个接线端接线≤2根;导线应有≮0.2m余量,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应封堵。
3)控制器供电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并有红色标记,字迹消晰,并不易抹掉。
4)控制器接地可靠,并有明显标记。报警器主电源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5)电缆竖井≤3层用与楼板耐火等级一致的不燃体进行隔断,而且电缆桥架内应采用防火泥、防火袋进行隔断封闭。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
1)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应严格分开。接地电阻值为: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4Ω,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得≯1Ω。
2)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在消控中心设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接地体引出)。
3)专用接地干线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25mm2,并穿塑料管保护埋设。
4)由消控中心接地极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截面≮4mm2。
5)当消防电子设备采用交流电供电时,设备外壳和金属支架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6)接地线上不应连接保险丝等。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工作接地线,通过墙壁时,应加钢管保护。
7、消防通讯设施
1)通讯设备安装位置,偏差≯10mm,且端正,垂直偏差≯2mm。
2)支架固定牢固,防腐、防护优良。一列机架应平直,偏差≯3mm/1m,全列偏差≯15mm。支架顶面应平齐,机架应相互并拢,间隙均匀。
3)机架应有明显可靠接地。
4)直流、交流电源线应分开敷设,不应绑扎在同一线束内。
5)沿地槽敷设线路不应同水泥地面直接接触。敷设电源线应平直、并拢、整齐、不得急剧弯曲和有凹凸不平现象。电缆桥架上敷设时绑扎间隔均匀,绑扎线扣整齐,松紧合适,结扣在两条电缆的中心线上,麻线在横铁下交叉,麻线接头隐蔽而不暴露。
6)电源线穿钢管不得使用螺纹接头,管口应密封。
7)上升管应进入每层电缆接头,隔3层应设置电缆接头箱连络管,上升管应设置备用管。
8)暗线箱距地高度500-1000mm,箱内不准有其它管线穿越。出线箱位置距地高度300mm。
9)电源线与设备连接,应采用接线鼻子加垫圈用螺栓紧固。
10)下列位置应设专用直通电话单机。(消控中心,保安室,高低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通风空调机房,电梯机房)
8、火灾事故广播
1)扩音机输出线和电源线不得与节目信号线平行和接近,节目信号线应使用金属屏蔽线。
2)落地广播设备正面与墙净距≮1.5m,其余三面与墙净距≮1m。
3)天地线接线盘盘底距地高度为1.8m。分路控制盘和交流配电盘的盘底离地高度为1.2m。
4)有线广播应采用双线回路。
5)消防报警紧急广播线路采用金属管暗敷,墙面、楼顶保护层厚度≮30mm。若明敷则金属管表面采取防火措施。
6)扬声器安装高度办公生活区为2.5m,车间内3-5m,食堂为3-4m,室外4-5m。
7)高层建筑消防报警广播控制应与消控中心相连接,形成应急广播系统。
9、应急疏散
1)安全出口必须设置明显标示及事故照明设施。
2)防火阀应为疏散方向开启的单开门。关闭后能在任何一侧用于开启。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阀,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常开防火阀应在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
3)建筑物内任一部位,一般应有两个疏散方向可供疏散。“疏散指示”应明显。疏散线路上应有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
九、综合布线系统的安装
智能建筑物的综合布线系统分为六个子系统:
l、工作区子系统
它由用户工作区信息插座以外延伸到工作’站终端设备处的连接线缆,适配器等组成,它将用户终端与网络连接起来,终端设备可以是电话机、微机和数据终端,也可以是传感器、探测器、摄像机、扬声器等。
从信息插座到终端设备的连接线缆长度一般为3米。
为便于有源终端设备的使用,信息插座附近设置单相三孔电源插座、信息插座与电源插座布局见下图,(地面安装时应采用防水抗压接线盒)
2、水平子系统
水平子系统也就是楼层配线子系统,它由层配线架IDF至信息插座之间的线缆、信息、插座(含转接点及配套设施)组成,它将楼层内的每个信息点与楼层配线架IDF相连。
水平配线一般宜采用非屏蔽八芯线缆,在有些需要屏蔽的场合应采用屏蔽八芯线缆,在有些需要高速率应用的场合,采用光缆,水平线缆的长度不得超过90米,见下图:
EQP为有源设备
工作区、跳线及设备电缆总和不超过10米,即A+B+E≤10米当需要有转换接点的情况,布线距离见下图:
设计者要合理安排好弱电竖井的位置,如水平线缆长度超过90米,则要考虑增加IDF或弱电竖井的数量。
3、干线子系统
干线子系统是由设备间的配线设备MDF至各楼层配线架IDF之间的连接电缆组成,它是建筑物的主干电缆,是楼层间垂直(或水平)干线电缆的统称,语音网宜采用三类大对数电组,数据网宜采用光缆。当全程传输距离在100米之内宜采用三类或五类八芯线缆(含语音、数据)。
根据水平配线子系统的所有的语音,数据等信息插座的需求数量来确定每层楼的干线类型和数量。
按照EIA/TIA568标准和ISO/IEC11801国际布线标准,干线子系统布线最大距离见图7-13
注:
1)当TC到IC的距离小于最大距离时,IC到MC的光纤距离可相应增加,但TC到MC的总距离不能超过2000米(6560ft)。
2)当TC到IC的距离小于最大距离时,IC到MC的UTP电缆的距离可相应增加,但TC到MC的总距离不能超过800米。
3)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分三个等级,即基本型,增强型,综合型,各种类型线缆及信息插座的配置数量见表一。
4)垂直干线在语音的应用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实际电话容量配备,并留有冗余度(约20%~50%)。
4、管理子系统
管理子系统设置在楼层配线间,它由楼层配线架、转换插座、跳线等组成,提供了与其它子系统连接的手段,也可
型级 | 基本型 | 增强型 | 综合型 |
---|---|---|---|
用途 | 适用于配置较低的场合 | 适用于中等配置标准的场合 | 适用于较高配置标准的场合 |
组网介质 | 用铜芯电缆组网 | 用铜芯电缆组网 | 用铜芯电缆组网和光缆组网 |
系统配置 | 每个工作区有一个信息插座。 每个信息插座的配线电缆为一条4对非屏蔽双绞线(UTP)。 每个工作区的干线电缆至少有2对双绞线。 | 每个工作区有2个以上信息插座。 每个信息插座的配线电缆为一条4对非屏蔽双绞线(UTP)。 每个工作区的干线电缆至少有3对双绞线。 | 在基本型和增强型综合布线系统的基础上增设光缆系统及其它设施。 在每个工作区的配线电缆中至少配有2条4对双绞线。 在每个工作区的干线电缆中至少有3对双绞线。 |
用于设备间子系统,调整管理子系统的交接就有可能安排或重新安排线路路由,使得传输线路能够延伸到楼内各个工作区,所以说只要调整管理子系统的交接,就可以管理整个用户终端,从而实现了综合布线系统的灵活性。
5、设备间子系统
对于每一幢大楼来说,设备间设置大楼的进出线设备、网络互连设备、主配线架,也可放置电话及计算机主机,它把公共系统的各种不同设备(如计算机主机、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主机、楼宇自控设备等通信或电子设备)互连起来,它是整个建筑的主要布线区。
在较大型的智能建筑物中,一般将计算机主机、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楼宇自控设备分别设置机房,遵照国家规范设计好设备间子系统的各个部分。
6、建筑群子系统
楼群配线架与其它建筑物的大楼配线架之间的缆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组成的系统称为建筑群子系统。它将邻近的各建筑物内的综合布线系统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建筑群数据网主干线选用光缆,语音网主干线缆一般应选用大对数电缆。
布线距离参见上图,如果超过规定的最大距离,通常借助一些有源设备来解决,如集线器,中继器或网桥。
综合布线管道与其它管线及干扰源之间的距离见表二及表三。
表二 对绞电缆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
管线种类 | 平行净距(m) | 垂直交叉净距(m) |
---|---|---|
避雷引下线 | 1.00 | 0.30 |
保护地线 | 0.05 | 0.02 |
热力管(不包封) | 0.50 | 0.50 |
热力管(包封) | 0.30 | 0.30 |
给水管 | 0.15 | 0.02 |
煤气管 | 0.30 | 0.02 |
表三 布线管道与电磁干扰源之间的最小间距
靠近于电压小于500v的电力线和电力设备 | ||||||||||||
---|---|---|---|---|---|---|---|---|---|---|---|---|
干扰源 | 日光灯 | 无线电发射设备如天线、传输线、发射机等雷达设备,其他工业设备(开关电源、电磁感应炉、绝缘测试仪等) | 变压器及电动机 | 无屏蔽的电力线或电力设备 | 无屏蔽的电力线或电力设备 | 电力线穿在接地的金属管道内 | ||||||
<2KVA | 2-5 KVA | > 5KVA | < 2KVA | 2-5 KVA | > 5KVA | < 2KVA | 2-5 KVA | >5 KVA | ||||
布线管道 | 非金属布线管道 | 金属布线管道 | 金属布线管道 | |||||||||
最小间距(mm) | 300 | >1500 | 1100 | 130 | 310 | 610 | 70 | 150 | 300 | 注(2) | 80 | 150 |
注:
(1)金属布线管道均接地
(2)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管道中,且平行长度≤10m时,最小间距可以是10mm。
7、缆线敷设和终接的控制,按GB/T50312的《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1)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线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B屏蔽4对对绞电缆线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C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D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2)预埋线槽和暗管的敷设符合下列规定:
A.线槽的两端宜用标志表示出编号和长度等内容。
B.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管。布多层屏蔽电缆、扁平缆线和大对数主于电缆或主干光缆时,直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的截面利用率应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纹电缆或4芯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积利用率不应超过50%。
3)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线缆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4)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及与其它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对绞电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
(2)对绞线在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下图的规定。在两种连接图中,首推A类连接方式,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
(3)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终接处屏蔽层必须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接插件屏蔽罩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
(4)光纤连接损耗值应符合要求:
8、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敷设电、光缆的检测要求按照“工业企业通讯设计标准”GBJ42-81和YD/T2008的规定。
9、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需符合:
1)、机柜、机架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度应不小于3mm。
2)、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应完整、清晰。
3)、机柜、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如有抗震要求时,应按施工图的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4)、机柜不应安装在活动地板上,应按设备的底平面尺寸制作底座,底座直接与地面固定,机柜固定在底座上,底座高度应与活动地板高度相同,然后铺设活动地板,底座水平误差每平方米不应大于2mm。
5)、安装机架面板,架前应预留800mm空间,机架背板离墙距离应大于600mm。
6)、背板式跳线架应经配套的金属背板及接线管理架安装在墙上,金属背板与墙壁应紧固。
7)、壁挂式机柜底面距地面不宜小于300mm。
8)、桥架或线槽应直接进入机架或机柜内。
9)、接线端子各种标志应齐全。
10、信息插座的安装要求:
1)、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上,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方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具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接线盒盖应与地面齐平。
2)、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底座盒的固定方式按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预置膨胀螺钉固定等方式。
3)、固定螺丝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4)、各种插座面板应有标识,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5)、光缆芯线终端的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第八部分 电梯工程
一、电源部分
1、电梯电源应专用,每台的电源由配电所直接送至机房,实行一机一闸。
2、机房照明电源应与电梯电源分开,并应在机房内靠近入口处设置照明开关。
3、电梯机房内应有足够的照明,其地面照度不低于200LX(勒克斯),并应设置一个照明电源插座。
4、主开关应具有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的能力,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轿厢照明、通风和报警;
2)机房、隔层和井道照明;
3)机房、轿顶和底坑电源插座;
5、主开关的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机房为多台电梯共用,各台电梯主开关应易于识别。
6、零线与保护地线(PE)应始终分开。
7、在电动机或飞轮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器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制动器手动松闸扳手漆成红色,挂在易接近的墙上,并应附有救援说明及操作方法。
二、接地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支架均应可靠接地。
2、采用计算机控制的电梯,其逻辑地应按产品要求处理。计算机逻辑地,当产品无要求时,可接到供电系统的保护地线(PE线)上。
3、逻辑地也可与单独的接地装置连接。该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三、配管配线
1、电梯电气装置的配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
2、机房和井道内的配线应使用电线管或电线槽保护,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线管或电线槽。钢制电线槽沿机房地面敷设时,其壁厚不得小于1.5mm。
3、轿顶配线应走向合理,防护可靠,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分支线路可使用软管保护,但长度不应超过2m。
4、电线管、电线槽、电缆架等与可移动的轿厢、钢绳等的距离:机房内不应小于5mm;井道内不应小于20mm。
5、电线管应用卡子固定,固定点间距均匀,且不应大于3m。
6、电线管安装后应横平竖直,安装牢固。
7、电线管暗敷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8、电线槽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牢固,每根电线槽固定点不应少于2点。安装时,应使槽盖便于开启;
2)安装后应横平竖直,接口严密,槽盖齐全、平整、无尧角。
3)出线口应无毛刺,位置正确。
9、金属软管应无机械损伤和松散,与箱、盒、设备连接处应使用专用接头。
10、金属软管安装应平直,固定点均匀,间距不应大于1m,端头有专用固定接头。
11、电线管、电线槽均应可靠接地或接零,但电线槽不得作保护地线(PE)使用。
12、接线箱、盒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不变形,其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13、电线(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动力线和控制线应隔离敷设,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应符合产品要求;
2)配线应绑扎整齐,并有清晰的接线编号。保护线端子和电压为220V及以上的端子应有明显的标记;
3)接地保护线(PE)应采用黄绿相同的绝缘导线;
4)电线槽弯曲部分的导线、电缆受力处,应加绝缘衬垫,垂直部分应可靠固定;
5)敷设于电线管内的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电线管截面积的40%,敷设于电线槽内的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电线槽内截面积的60%;
四、配电柜(箱)安装
l、配电柜(屏、箱)、控制柜(屏、箱)的安装应布局合理,固定牢固,其垂直度不应大于1.5‰。
2、配电屏、柜应尽量远离门、窗,其与门、窗正面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
3、配电屏、柜的维修侧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封闭侧宜不小于50mm。
4、双面维修的屏、柜成排安装,当宽度超过5m时,两端均应留有出入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600mm。
5、屏、柜与机械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6、机房内配电柜(屏)、控制柜(屏)应用螺栓固定于型钢或混凝土基础上,基础应高出地面50-100mm。
五、层门(厅门)召唤盒、指示灯盒及开关盒的安装
1、盒体应平正、牢固、不变形;埋入墙内的盒口不应该突出装饰面。
2、面板安装后应与墙面贴实,不得有明显的凹凸变形和歪斜。
3、安装位置当无设计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召唤盒应装在层门右侧距地1.2-1.4m的墙壁上,且盒边与层门边的距离为0.2~0.3m;
(2)并联、群控电梯的召唤盒应装在两台电梯的中间位置。
4、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必须在基站或撤离层设置消防开关。消防开关盒宜装于召唤盒的上方,主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6-1.7m。
5、层门地坎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水平度不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
6、层门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应不大于6mm,载货电梯应不大于8mm。
7、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8、层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划伤或碰伤的痕迹。
六、运行
1、层门闭锁装置应采用机械锁闭,电气安全装置来证实,轿厢应锁紧元件啮合不少于7mm时才能启动,其电气触点必须有足够的断开能力,并能使其在触点熔接情况下可靠断开。
2、电气设备导体间及导体与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动力设备和安装装置电路不应小于0.5MΩ;
2)低电压控制回路不应小于0.25 MΩ。
3、自动门运行应平稳、无撞击。
4、运转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指令、召唤、选层定向、程序转换、起动运行、截车、减速、平层等装置功能正确可靠,声光信号显示清晰正确。
5、平层准确应满足以下规定:
电梯类别 | 额定速度(m/s) | 平层准确度(mm) |
---|---|---|
交流双速 交流双速 其他调速方式电梯 | ≤0.63 ≤1.00 | ±15 ±30 ±15 |
6、乘客电梯起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最大值均不应大于1.5m/s2;乘客电梯额定速度1.0m/s<V≤2.0m/s其平均加、减速度不应小于0.48
m/s2;2.0m/s<V≤2.5m/s其平均加、减速度不应小于0.65m/s2。
7、乘客、病床电梯在运行中,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不应大于0.15
m/s2,垂直方向的振动加速度不应大于0.25 m/s2。
8、乘客、病床电梯在运行中的总噪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噪声:额定速度≤4m/s,不应大于80dB;额定速度>4m/s,不应大于85dB。
2)轿厢内噪声:额定速度≤4m/s,不应大于55dB;额定速度>4 m/s,不应大于60dB。
3)开关门过程中噪声不应大于65dB。
七、施工记录
l、施工方案;
2、资质证明;
3、开箱记录、产品合格证;
4、随机文件;
5、施工测量放线记录;
6、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7、安装自检记录;
8、调试报告;
9、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
第九部分 设备安装工程
机械设备的基础施工
设备安装工程应按设计施工。安装的机械设备、主要的或用于重要部位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明。设备安装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仪器、仪表,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被检对象的精度等级。
设备基础的位置、几何尺寸和质量要求应有验收资料或记录。设备安装前应对设备基础位置和几何尺寸进行复检。
设备基础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
---|---|---|
坐标位置(纵、横轴线) | ±20 | |
不同平面的标高 | -20 | |
平面外形尺寸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凹穴尺寸 | ±20 -20 +20 | |
平面的水平度(包括地坪上需安装设备的部分) | 每米 | 5 |
全长 | 10 | |
垂直度 | 每米 | 5 |
全长 | 10 | |
预埋地脚螺栓 | 标高(顶端) | +20 |
中心距(在根部和顶部测量) | ±2 | |
预埋地脚螺栓孔 | 中心位置 | ±10 |
深度 | +20 | |
孔壁铅垂度每米 | 10 | |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 | 标高 | +20 |
中心位置 | ±5 | |
水平度(带槽的锚板)每米 | 5 | |
水平度(带螺纹孔的锚板)每米 | 5 |
3、设备基础表面和地脚螺栓预留孔中的油污、碎石、泥土、积水等均应清除干净,预埋地脚螺栓的螺纹和螺母应保护完好;放置垫铁部位的表面应凿平。需要预压的基础,应预压合格并应有预压沉降记录。
4、设备就位前,应按施工图和有关建筑物的轴线或边缘线及标高线,划定安装的基准线。互相有连接、衔接或排列关系的设备,应划定共同的安装基准线。平面位置安装基准线与基础实际轴线或与厂房墙(柱)的实际轴线、边缘线的距离,其允许偏差为±20mm。设备定位基准的面、线或点对安装基准线的平面位置和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中的规定。设备找正、调平的定位基准面、线或点确定后,设备的找正、调平均应在给定的测量位置上进行检验;复检时亦不得改变原来测量的位置。
设备的平面位置和标高对安装基准线的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
---|---|---|
平面位置 | 标高 | |
与其他设备无机械联系的 | ±10 | +20 -10 |
与其他设备有机械联系的 | ±2 | ±1 |
5、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应垂直,无倾斜,任一部分离孔壁的距离a应大于15mm,地脚螺栓上的油污和氧化皮等应清楚干净,螺纹部分应涂少量油脂,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间的75%以上时拧紧力均匀拧紧地脚螺栓,拧紧螺母后,螺栓应露出螺母,其露出长度宜为螺栓直径的1/3~2/3。
6、埋设胀锚螺栓时,螺栓的中心至基础或构件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胀锚螺栓公称直径d的7倍,底端至基础底面的距离不得小于3d,且不得小于30mm,相邻两根胀锚螺栓的中心距离不得小于10d,钻孔时应防止与基础或构件中的钢筋、预埋管和电缆等埋设物相碰,不得采用预留孔。基础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有裂缝的部位不得使用胀锚螺栓。
7、当采用垫铁找正调平设备时,垫铁应放置平稳,位置正确,接触紧密。每个地脚螺栓旁边至少应有一组垫铁,垫铁组应放在靠近地脚螺栓和底座主要受力部位下方。垫铁的块数不宜超过3块,且不宜采用薄垫铁。放置平垫铁时,厚的放在下面,薄的放在中间,并将各垫铁相互用定位焊焊牢。设备调平后,垫铁端面应露出设备底面外缘;平垫铁宜露出10~30mm;斜挚铁宜露出10~50mm。垫铁组伸入设备底座底面的长度应超过设备地脚螺栓的中心。安装在金属结构上的设备调平后,其垫铁均应与金属结构用定位焊焊牢。
8、预留地脚螺栓孔内或设备底座与基础之间的灌浆,灌浆处应清洗洁净;灌浆宜采用细石混凝土,其强度应比基础或地坪的混凝土强度高一级;灌浆时应捣实,并不应使地脚螺栓倾斜和影响设备的安装精度。灌浆前应敷设外模饭。外模板至设备底座面外缘的距离不宜小于60mm。模板拆除后,基础表面应抹面处理。
二、泵的安装
1、泵安装的外观质量检查:清点泵的零件和部件,无缺件、损坏和锈蚀等;管口保护物和堵盖应完好;泵壳不应有裂纹、砂眼及凹凸不平等缺陷,多级泵的平衡管路应无损伤或折陷现象;蒸汽往复泵的主要部件、活塞及活动轴必须灵活。
2、泵的定位:泵体中心线与建筑物轴线距离偏差≯20mm,标高误差±10mm。整体安装的泵,纵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mm/m,横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0mm/m,并应在泵的进出口法兰面或其它水平面上进行测量;解体安装的泵纵向和横向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05mm/m,并应在水平中分面、轴的外露部分、底座的水平加工面上进行测量。
3、泵的找正:驱动机与泵连接时,应以泵的轴线为基准找正;驱动机与泵之间有中间机械连接时,应以中间机械轴线为基准找正。联轴器连接时,两半联轴器的径向位移、端面间隙、轴线倾斜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联轴器同心度允许偏差:轴向倾斜≤0.8mm/m;径向位移≤0.lmm/m。
4、管道与泵的连接:管子内部和管端应清洗洁净,清除杂物,密封面和螺纹不应损伤;吸入管道和输出管道应有各自的支架,泵不得直接承受管道的重量;相互连接的法兰端面应平行,螺纹管接头轴线应对中,不应借法兰螺栓或管接头强行连接;管道与泵连接后,应复检泵的原找正精度,当发现管道连接引起偏差时,应调整管道,管道与泵连接后,不应在其上进行焊接和气割;当需焊接和气割时,应拆下管道或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应防止焊渣迸入泵内。
5、泵的吸入和排出管道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定时可参考:
1)所有与泵连接的管路应具有独立、牢固的支承,以消减管路的振动和防止管路的重量压在泵上;
2)吸入和排出管路的直径不应小于泵的入口和出口直径;
3)吸入管路宜短且宜减少弯头,离心泵入口前的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入口直径D的3倍;
4)当采用变径管时,变径管的长度不应小于大小管径差的5-7倍;
5)吸入管路内不应有窝存气体的地方(图9-1)
6)当泵的安装位置高于吸入液面时,吸入管路的任何部分都不应高于泵的入口;
7)水平直管段应有倾斜度(泵的入口处高),并不宜小于5/1000-20/1000;
8)两台及以上的泵并联时,每台泵的出口均应装设止回阀;
9)机动往复泵和蒸汽往复泵的排出管路应装设安全阀;蒸汽往复泵的废汽管应水平安装并通向室外,其管端部应向下或做成丁字管。
10)吸水管上控制阀不应采用蝶阀,吸水管的水平管段应坡向吸水口,不应出现气囊和漏气现象。几台水泵如共用吸水管,不得少于2根。吸水管上应设橡胶防震接头;
11)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橡胶防震接头,止回阀、闸阀、泄水管和压力表等。成排安装的水泵阀门高度应便于操作并应在同一直线上,误差不超过5mm。
6、润滑、密封、冷却和液压等系统的管道应清洗洁净保持畅通;其受压部分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
7、手摇泵应垂直安装。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泵中心距地面为800m。
8、泵试运转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驱动机的转向应与泵的转向相符;各固定连接部位应无松动;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剂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有预润滑要求的部位应按规定进行预润滑;各指示仪表、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控装置均应灵敏、准确、可靠;盘车应灵活、无异常现象。
9、泵的试运转:泵在额定工况点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小于2h;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转子及各运动部件运转应正常,叶轮与泵壳不应相碰,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进、出口部位的阀门应灵活;滑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70℃;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80℃;各润滑点的润滑油温度、密封液和冷却水的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润滑油不得有渗漏和雾状喷油现象;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机械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5mL/h,填料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表的规定,且温升应正常;杂质泵及输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介质的泵,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设计的规定;电动机的电流和功率不应超过额定值。
填料密封的泄漏量
设计流量(m3/h) | ≤50 | 50~100 | 100~300 | 300~1000 | >1000 |
---|---|---|---|---|---|
泄露量(mL/min) | 15 | 20 | 30 | 40 | 60 |
三、风机的安装
1、基础检查:基础交付时应检查基础的位置、几何尺寸及预留孔、预埋件等的位置,混凝土强度试块记录和工程设计对风机的消声与防震装置等是否符合工程设计与基础施工图,是否与风机实物相符。
2、风机设备检查:核对叶轮、机壳和其它部件的主要安装尺寸,并应与设计相符;检查风机进口和出口的方向(或角度)应与设计相符,叶轮旋转方向和定子导流叶片的导流方向及主要零件、部件的外观检查等。风机组装前设备外露加工面、组装配合面、滑动面、各管道、油箱各容器等应清洗洁净;出厂已装配好的组合件可不拆洗。润滑、密封、液压和冷却系统的管道应进行清洗,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不得有渗漏现象。
3、风机的找正:风机机组轴系的找正应首先选择位于轴系中间的或重量大、安装难度大的机械作为基准机械进行调平;其余非基准机械应以基准机械为基准找正调平,使机组轴系在运行时成为两端扬度相当的连续曲线。电动机与离心通风机找正时,两半联轴器之间的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联轴器的径向位移不应大于0.025m;轴线倾斜度不应大于0.2mm/m。
4、风机的进气、排气管路和其它管路的安装:风机的进气、排气系统的管路、大型阀件、调节装置、冷却装置和润滑油系统等管路均应有单独的支承,并与基础或其它建筑物连接牢固;与风机进气口和排气口法兰相连的直管段上,不得有阻碍热胀冷缩的固定支撑:各管路与风机连接时,法兰面应对中并平行;气路系统中补偿器的安装,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管路与机壳连接时,机壳不应承受外力;连接后,应复测机组的安装水平和主要间隙,并应符合要求。
5、润滑、密封、控制和冷却系统以及进气、排气系统的管路除应进行除锈、消洗洁净保持畅通外,其受压部分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做严密性试验。
6、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直接通大气的进口,其防护罩(网)在试运转前应安装完毕。
7、风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轴承箱应清洗并应在检查合格后,方可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2)电机的转向应与风机的转向相符;
3)盘动转子,不得有碰刮现象:
4)轴承的油位和供油应正常;
5)各连接部位不得松动;
6)冷却水系统水应正常;
7)关闭进气调节门。
8、风机试运转,轴承温升滑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60℃,滚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80℃。
四、水箱、换热器等静置设备的安装
l、箱罐设备就位前应对混凝土基础、垫铁、底座和地脚螺栓进行处理,参见“机械设备的基础施工”。基础混凝土二次浇灌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二次浇灌的高度抹面后要略低于底座上表面,不得盖没地脚螺栓的螺帽,不得阻碍设备的膨胀;二次浇灌后要及时把底座和设备上飞溅的混凝土清理干净;采用无垫铁安装的设备,待二次浇灌混凝土的强度达到70%以上时再撤临时垫铁,并及时用混凝土填充空间。
2、箱罐安装前,应检查下列各项并应符合要求:
1)箱壁平整,无显著凹凸现象;
2)拉筋焊接牢固;
3)附件应齐全无损伤;
4)圆筒形卧式箱罐箱壁的弧度,应与其支座的弧度相吻合,无显著间隙;
5)沿卧式箱罐困筒内壁的横向加强筋在箱罐的底部,应留有一定宽度的豁口,以利排放;
6)水位计应清洁透明,并装有坚固的保护罩;
7)对方形容器或无压容器应进行24h的灌水试验,对承压容器应按制造厂规定做严密性水压试验。如无规定时可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但不得小于0.04MPa。在试验压力下维持10-30min,然后徐缓降压到工作压力,至少再经过30min同时检查焊缝、法兰和胀口无渗漏,容器无残余变形即认为合格。检查完毕后泄压要缓慢。
3、箱罐设备安装时的纵横中心线和标高,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允许偏差应小于10mm。卧式设备以水平仪测量其壳体,应保持它的水平。直立式设备,以线锤测量其全高度的铅垂度,允许误差为不超过10mm。
4、箱罐上装设的梯子、平台和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接牢固、标高正确并不得有倾斜翘曲现象;
2)紧靠入孔门上方的平台,应留有活动的盖板;
3)内装热介质的相邻两个箱罐上的连通钢平台,应留有伸缩缝;
4)步道、栏杆的根部都应有护板。
五、民用锅炉和附属设备的安装
1、锅炉本体
1)锅炉安装的坐标、标高、中心线或垂直度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
---|---|---|---|
1 | 坐标 | 10 | |
2 | 标高 | ±5 | |
3 | 中心线 垂直度 | 卧式锅炉炉体 | 3 |
立式锅炉炉体 | 4 |
2)由炉底送风锅炉的风室及锅炉底座与基础之间必须封、堵严密。
3)锅炉本体安装应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布置坡度并坡向排污阀,前后均有排污阀的锅炉则应水平安装,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1)水压试验的压力规定按下表。
项次 | 项目 | 工作压力(MPa) | 允许偏差(mm) |
---|---|---|---|
1 | 锅炉本体及过热器 | P<0.59 | 1.5P但小于0.2 |
0.59≤P≤1.13 | P+0.3 | ||
P>1.13 | 1.25 P | ||
2 | 垂直度 | P | 1.25 P+0.5 |
注:工作压力P对蒸气锅炉指锅筒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指锅炉额定出水压力;
a)铸铁锅炉水压试验同热水锅炉;
b)非承压锅炉水压试验压力为0.2MPa,试验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2)水压试验符合下列所有要求时,即认为合格。
a)升至试验压力停压后,5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5 MPa;
b)受压力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水珠或水雾;
c)用肉眼观察没有发现残余变形。
2辅助设备安装
1)水泵安装参见“泵的安装”。
2)注水器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中心距地面为1.0~1.2m。
3)除尘器安装应平稳牢固,位置和进、出口方向应正确。烟管与引风机连接时应采用软接头,不允许将烟管重量压在风机上。
4)分汽缸(分水器、集水器)安装前的水压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热力除氧器和真空除氧器的排汽管应通向室外,直接排入大气。
6)软化水设备罐体的视镜应布置在便于观看的方向,树脂装填的高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
7)锅炉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见表14.3.12
锅炉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14.3.12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1 | 送、引风机 | 坐标 | 10 | 径纬仪或拉线、尺量 | |
标高 | ±5 |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 | |||
2 | 各种静置设备(水池、换热器、箱、罐等)坐标 | 坐标 | 15 | 径纬仪或拉线、尺量 | |
标高 | ±5 |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 | |||
垂直度(lm) | 2 | 吊线和尺量 | |||
3 | 离心式水泵蒸气往复泵 | 泵体水平度 | 0.1 | 水平尺和塞尺 | |
连轴 | 轴向倾斜(1m) | 0.8 | 水准仪、百分表或 测微螺钉和塞尺 | ||
器同心度 | 径向位移 | 0.1 |
8)各种设备的主要操作通道的净距如设计不明确时不应小于1.5m,辅助的操作通道净距不应小于0.8m。
9)单斗式提升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导轨的间距偏差不大于2mm;(2)垂直式导轨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l‰;倾斜式导轨的倾斜偏差不大于2mm;(3)料斗的吊点与料斗垂心在同一垂线上,重合度偏差不应超过5mm;(4)行程开关位置应准确,料斗运行平稳,翻转灵活。
10)地下直埋油罐在埋地前应做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不应小于0.03MPa。安装应符合《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G-92的有关规定。
3.安全附件安装
1)额定蒸发量大于0.5t/h的蒸汽锅炉至少应装设两个安全阀(不包括省煤器);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0.5t/h及小于4t/h且装有可靠的超压联锁保护装置的蒸汽锅炉至少应装设一个安全阀;额定蒸汽压力小于0.1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水封式安全装置代替安全阀。
2)蒸汽锅炉安全阀应安装通向室外的排汽管。热水锅炉安全阀泄水管应接到安全地点。在排汽管和泄水管上不得装设阀门。
3)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表14-4.3的规定。锅炉上装有两个安全阀时,其中的一个按表中较高值定压,另一个按较低值定压。装有一个安全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装有一个安全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安全阀定压规定。
安全阀定压规定
项次 | 工作设备 | 安全阀开启压力(MPa) |
---|---|---|
1 | 蒸汽锅炉 | 工作压力+0.02MPa |
工作压力+0.04MPa | ||
2 | 热水锅炉 | 1.12倍工作压力,但不少于工作压力+0.07MPa |
1.14倍工作压力,但不少于工作压力+0.10MPa | ||
3 | 省煤器 | 1.1倍工作压力 |
4)安装压力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压力表必须安装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防止受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同时要有足够的照明;
(2)压力表必须设有存水弯管。存水弯管采用钢管煨制,内径不应小于10mm;采用铜管煨制,内径不应小于6mm;
(3)压力表与存水弯管之间应安装三通旋塞。
5)压力表的刻度极限值,应为工作压力的1.5-3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6)测压仪表取源在水平工艺管道上安装时,取压口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液体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范围内;
(2)测量蒸汽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或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范围内;
(3)测量气体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
7)每台蒸汽锅炉至少应装设两个彼此独立的水位表,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0.2t/h的蒸汽锅炉可以装设一个水位表: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2t/h,且有一套可靠的水位示控装置或装有两套各自独立的远程水位显示装置的蒸汽锅炉,也可装设一个水位表。
8)安装水位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位表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明显标志,玻璃板(管)的最低可见边缘应比最低安全水位低25mm;最高可见边缘应比最高水位高25mm;
(2)玻璃管式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
(3)电接点式水位表的零点应与锅筒正常水位重合;
(4)采用双色水位表时,每台锅炉只能装设一个,另-个装设普通水位表;
(5)水位表应有放水旋塞(或阀门)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
9)安装温度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在管道和设备上的套管温度计,底部应插入流动介质内,不得装在引出的管段上或死角处;
(2)压力式温度计的毛细管应固定好并有保护措施.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0mm,温包必须全部浸入介质内;
(3)热电偶温度计的保护套管应保证规定的插入深度。
10)温度计与压力表在同一管道上安装的,温度计应在压力表下游处安装.其间距应大于60mm;如温度计需在压力表上游安装时,其间距不应大于300mm.
ll)锅炉须按有关规定装设保护装置。
(1)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2t/h的蒸汽锅炉应装设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
(2)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蒸汽锅铲除上述装置外,还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
(3)额定出口热水温度大于或等于120℃的热水锅炉应装设超温报警装置。
12)锅炉的锅筒和水冷壁的下集箱及后棚管的后集箱的最低处应装设排污阀,排污阀及排污管道禁止用螺纹连接。每组省煤器的最低处应装设放水阀。
13)两台以上的蒸汽锅炉并入一根蒸汽主管道时,每台锅炉的出汽管在并入主管道前应有疏气阀与放气产阀。
安装两个阀门、两阀门之间应有疏水阀和放气阀。
14)电动调节阀门的调节机构与电动执行机构的转臂应在同一平面内动作,传动部分应灵活、无空行程及卡阻现象,其行程及伺服时间应满足使用要求。
15)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锅炉的天然气释放管或大气排放管不得直接通向大气,应通向贮存或处理装置。
16)两台或两台以上燃油锅炉共用一个烟囱时、每一台锅炉的烟道上均应配备挡板装置,每一挡板均应配备操作和闭锁装置。
4烘炉、煮炉和试运行
1)锅炉火焰烘炉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不宜直接烧烤炉墙及炉拱;
(2)烘炉时间一般不少于4d,升温应缓慢,后期烟温不应高于160°C吃,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
(3)链条炉排在烘护过程中应定期转动,
(4)烘炉的中、后期应每隔4h排污一次。
2)烘炉合格的标准
(1)炉墙经烘烤后没有变形、裂纹及塌落现象
(2)砌筑砂浆含水率达到7%以下;
(3)煮炉时间一般应为2d-3d,如蒸汽压力较低,可适当延长煮炉时间。非砌筑或浇注保温材料保温的锅炉,安装后可直接进行煮炉;
(4)煮炉结束后,锅筒和集箱内壁应无油垢,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锈斑:
(5)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5.水泵安装
(参见泵的安装)
6.防腐和保温
1)明装管道、设备和容器必须刷一道防锈漆,两道面漆。如有保温和防露要求应涂两道防锈漆:暗装管道、设备和容器,应涂两道防锈漆;对管道、设备、容器等如需刷防火涂料时,则应按设计和消防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在涂刷防锈漆前,必须清除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焊渣等物。
3)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和流淌一漏涂等现象。
4)管道、设备和容器的保温、应在防腐和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
5)保温的材质、厚度及采用的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厚度偏差为-5%-+10%。
6)垂直管道作保温层,楼层高小于或等于5米,每层应设一个支撑托扳;楼层高大于5米,每层应不少于2个。支撑托板应点焊在管壁上,其位置应在立管卡的上部200mm(用胶粘接的保温材料除外)。
7)除设计要求外,一般法兰、阀门、套管伸缩器等不应保温。其两侧应留70-80mm间隙,并在保温层端部,做60°-70°的斜坡(非指空调工程)。设备和容器上的孔,手孔或可拆卸部件附近的保温层端部,应做成45°斜坡。
8)保温管道的滑动支架处应留膨胀伸缩缝,并用岩棉或超细玻璃棉填塞。
9)保温的设备和容器,应采用粘接保温钉固定保温层,其间距-般为200mm当需采用焊接勾钉固定保温层时,其间距一般为250mm,勾钉高度等于保温层厚度,勾钉的直径一般为6mm-10mm
10)岩棉管壳保温,外用玻璃丝布缠绕固定做保护层时,玻璃丝布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mm。
11)管道保温用镀锌钢板或铝板做保护层时,纵缝与横缝的接口均应凸棱,搭接尺寸为20-25mm,纵缝搭口水平安装位置应在下,横缝口应上搭下,两凸棱相扣,用自攻钉或拉铆钉固定,螺钉间距应匀称。
12)户外金属保护壳的纵横接缝应顺水,其纵向接缝应设在侧面。
13)金属保护壳,在管道转弯处.宜用虾米弯型式。
六、通风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2.通风机的叶轮旋转后,每次都不应停留在原来的位置上,并不得碰壳。
3.固定通风机的地脚螺栓,除应带有垫圈外,并应有防松装置。
4.安装隔振器的地面应平整,各组隔振器承受荷载的压缩量应均匀,不得偏心;隔振器安装完毕,在使用前应采取防止位移及过载等保护措施。
5.通风机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14的规定。
6.安装风机的隔振钢制吊架和支架,其结构型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焊接应牢固,焊缝应饱满、均匀。
表8.2.14 通风机安装的允许偏差
中心线的平面位移(mm) | 标高(mm) | 皮带轮轮宽中央平面位移(mm) | 传动轴水平度 | 联轴器同心度 | ||
---|---|---|---|---|---|---|
纵向 | 横向 | 径向位移(mm) | 轴向倾斜 | |||
10 | ±10 | 1 | 0.2/1000 | 0.3/1000 | 0.05 | 0.2/1000 |
七、组合式空调机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应做漏风量检测,其数值符合GB/T14294的规定。
2空调机组地面安装时,应放在平整的基础上,基础应高于机房地平面;
3.空调机组在悬挂式安装时,吊杆应有足够的强度,吊杆螺栓应有防松装置。机组底部应设隔震垫或弹簧吊架。
4机组箱体内无杂物,空气过滤器(网)和空气热交换器翘片应清洁、完好。
5空调机组应有≥0.008的坡度,坡向凝结水出口;
6.机组下部的冷凝水排放管,应有水封,与外管路连接正确。如下图
7.机组的回风口过滤网必须便于拉出清洗就更换。
※3现场组装的空调机组,应做漏风量测试。
空调机组静压为700Pa.时.漏风率不应大于3%;用于空气净化系统的机组,静压力应为l000Pa当室内洁净度低于1000级时,漏风率不应大于2%;洁净度高于或等于1000级时,漏风率不得大于1%。
※4风冷分体与整体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体式室外机组和风冷整体式机组的安装,周边空间除应满足冷却风循环要求外,尚应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要求;
(2)室内机组安装应位置正确.目测应呈水平,冷凝水排放应畅通,
(3)制冷剂管道连接必须严密无漏漏;
(4)管道穿过的墙孔必须密封,雨水不得渗入。
八、风机盘管机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机组安装前宜进行单机三速试运转及水压检漏试验,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试压2min不渗漏为合格。
2.立式风机盘管安装应牢固,位置及高度应正确。
3.卧式风机盘管应由支、吊架固定,并应便于拆卸和维修。吊杆螺丝应有防松装置和橡胶隔振垫圈。
4.机组的安装坡度为0.002-0.003,坡向滴水盘。冷凝水应畅通,软管连接应牢固,宜用专用管卡夹紧。
5.供、回水阀及水过滤器应靠近机组安装,以在滴水盘上方为佳。
6.供、回水管与风机盘管机组,应为弹性连接(金属或非金属软管)。
7风管、回风箱及风口与风机盘管机组连接处应严密、牢固。
九、洁净空调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净化空调设备与洁净室围护结构的接缝必须密封,风机的过滤单元应在清洁的现场进行外观检查,目测不得有变形、锈蚀、漆膜剥落、拼接板破损现象,在系统试运转时,必须在进风口处加装临时中效过滤器作为保护。
2.高效过滤器应在洁净室及净化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扫,并经连续试车12h以上后,在现场拆开包装进行安装。
3.高效过滤器经目测检查合格后,立即安装,其方向必须正确,四周和接口应严密不漏,在调试前进行扫描检漏。
4.带有通风机的气闸室、吹淋室与地面间应有隔振垫;机械式余压阀阀体阀板的转轴均应水平,允许偏差为2‰。余压阀的安装位置应在室内气流的下风侧,并不应在工作面高度范围内。
5洁净室传递窗安装应牢固、垂直,与墙体的连接处应密封。
6.洁净层流罩安装应设独立的吊杆,并有防晃措施。层流罩的水平允许偏差为1‰、高度允许偏差为±1mm,层流罩安装在吊顶上,其四周与顶板间有密封及隔振措施。
7高效过滤器的密封,如为机械密封,密封垫料厚度为6-8mm,定为贴在过滤器边框上,固定后压缩均匀,压缩率为25%-50%。如为液槽密封,槽架安装应水平,无渗漏现象,槽内无污物和水份,密封液高度宜为槽深的2/3,密封液的熔点宜高于50℃。
8装配式洁净室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洁净室的顶板和壁板(含夹层材料)应为耐燃材料。
2)洁净室地面应平整,平整度允许偏差1‰。
3)使用的材料应在清洁的室内开箱检查。
4)壁板应垂直安装,允许偏差为2‰,底部宜采用圆弧或钝角交接,壁板间或壁板顶板间的拼缝平整严密。
5)顶板的水平度允许偏差及每个单间的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均为2‰
十、空调风管上消声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声器内部无杂物,干净无油污和浮尘。
2.安装方向正确,与风管连接严密。
3.消声器、消声弯管应设独立的支架或吊架。
十一、制冷机组与制冷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制冷设备及制冷附属设备安装位置,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制冷机组与制冷附属设备安装
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
1 | 平面位移 | 10 | 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
2 | 标高 | ±10 | 水准仪或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
2)整体安装的制冷机组,其机身纵、横向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1/1000,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制冷附属设备安装的水平度和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1000,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采用隔振措施的制冷设备或制冷附属设备,其隔振器安装位置应正确;各个隔振器的压缩量,应均匀一致.偏差不应大于2mm;
5)设备弹簧隔振的制冷机组,应设有防止机组运行时水平位移的定位装置。
十二、空调水冷却塔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冷却培整体应稳固,无异常振动,其噪声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冷却塔风机与冷却水系统循环试运行不少于2h,运行应无异常情况;
2冷却塔安装应水平,单台冷却安装水平度和垂直度允许偏差均为2/1000。同一冷却水系统的多台冷却塔安装时,各台冷却塔的水面高度应一致,高差不应大于30mm
3.冷却塔的出水口及喷嘴的方向和位置应正确,积水盘应严密无渗漏;分水器布水均匀。带转动布水器的冷却塔,其转动部分应灵活,喷水出口按设计或产品要求,方向应一致;
4.冷却塔风机叶片端部与塔体四周的径向间隙应均匀。对于可调整角度的叶片,角度应一致。
5.对含有易燃材料冷却塔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施工防火安全的规定。
十三、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压给水设 备的气压罐,其容积、气压、水位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气压给水设备安装位置其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0.7m,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0.6m。
3.气压给水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箱指示器、压力控制仪表等应齐全,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十四、设备安装完成形成的施工记录
l、开工报告;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联系单;
4、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的产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及进场监理验收报审单;
5、竣工图;
6、管道、设备的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7、管道的灌水、通球、清洗、通水试验记录;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监理工程验收报验单:
9、设备开箱记录、设备安装及试运行记录;
10、施工记录;
11、竣工报告。